【五十二、湘楠往事】(3)
陆陈氏搞了一笔钱,放了出去,三分利,收益居然还不错,每次收贷,陆杨氏都要跟去。
这是用来养陆家“香火”的钱,不能让这个女人独吞。尽管陆陈氏是她的儿媳,她孙子的亲娘,她依然信不过。
没人就太好了!
她简单收拾了一个小包,里面有一个小本子,是她从很小的时候就珍藏起来的东西,不值钱,但很宝贵,是学堂先生们给她的评语。
冬装,夏装各一身,本来她的衣服就等于没有,所以拿走也不会被发现。
她把屋里翻的乱七八糟,又找了一把刀,咬咬牙,在手背上划了一刀,屋里到处都滴上了血。
又印上了几个血手印在墙上,然后就逃跑了。
她伪装成强盗来过的痕迹,抢劫杀人,弃尸荒野,是最好的理由。
他们家在很偏远的地方,附近经常有强盗出没。只不过因为穷,他们没有被骚扰过。
而且对于他们来说,自己是不是死了,根本就无所谓。
她为什么这么有把握?因为陆杨氏生性胆小,陆陈氏视财如命,屋子里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即使强盗来过了,除了杀掉她这个赔钱货,他们不会有任何损失。
她们也不会找警察,因为找警察就意味着要花钱,警察局腐败无能,根本不会为普通老百姓做主,即使报案,不塞钱,他们才不会管。
正是太了解她们,她才敢这么干。
在暗处躲了一个晚上,三个人都回去了,屋里亮起了灯,传出来陆杨氏的尖叫声。
屋里,三个人乱作一团。
她满意的笑了,然后伴随着月色,离开了找个地方。
在街上走了一个晚上,等到了学校开门,报名,交钱,然后,就分配了宿舍,见到了梅香她们。
故事讲完了。梅香已经是泪流满面。
她久违的哭了。
反倒是陆湘楠,把积压在心里的事都说了出来,一身轻松。
梅香心情很沉重,她在外面混的时间挺久了,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穷苦的人,可是养尊处优的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有像冯娆,陆湘楠这样的人。
他们所经历的一切,是梅香从来都想不到的,她震惊,错愕,心疼。
陆湘楠转过身,撸起袖子,左臂上有一道很明显的疤痕,是十岁那年陆承宗用火钳子烫的,在火堆里烧的通红的火钳子,狠狠的扔在她的手臂上。
因为他心情不好,所以陆湘楠就变成了他发泄的工具。
梅香轻轻抚摸着那道疤,“你一定很痛吧?我真的很天真,我一直以为,就算是穷人,也会过的幸福,是我错了,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一样,他们可能衣不蔽体,可能无家可归,我把一切都想的太过美好。”
陆湘楠擦掉梅香脸上的泪,“所谓生长环境不同,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你虽然出生在有钱人家,可是你没有大小姐脾气,为人仗义又体贴,你不知道,我们都可喜欢你了,能跟你做朋友,是我的福气!”
“我也很开心能有你这个朋友,我更开心的是,你愿意相信我,跟我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