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
有时我不禁疑惑,为什么余永福会成为阿福?他并无出众的地方,在班里个头算矮的,却坐在靠后的位置,似乎老师在安排座位时都忽略了他一般。我一直没能思索出个结果。直到有一天,一个男生告诉我,阿福最早的故事:“脚臭惊天地,一朝封臭神”是阿福的同桌刘志浩创作的,之后的“阿福宇宙”的牵头人也是他。刘志浩喜欢编打油诗,没想到他竟有此大才,将余永福变成传奇的阿福。
我很早就发现阿福开始闷闷不乐。自从我注意到他并不乐意成为阿福之后,我便很少再参与集体创作,只有在灵感特别出彩时才忍不住和大家分享。班上的男生从来不管他乐不乐意,只是不断的在课间聚在一起,不断的完善他的罗曼史。阿福丰富了我们的课余时间,虽然他并不乐意如此。
有一天,刚上完第一节课的课间,一个男生呼啦的一下把我们都召集在一起。他神色间掩不住的欣喜,昭示着有新的故事要发表。昨天放学时,他在路上看到余永福和班上的女生一起走在路上,激动得他一晚上没睡好。这下阿福的故事有了更鲜明的对象,创作更加激烈了。那个女生被我们冠以福妞的称号,正式加入阿福宇宙。
有了阿福,班上男生的气氛其乐融融,不像其他班级男生三五成群,我们班的男生课间都是聚成一个大集体,当然这个大集体不包括余永福。虽然是个大集体,但也总避免不了矛盾,有一天,我的同桌兴奋的将他发现的“典故”翻给我们看,原来他翻看学校图书馆借来的《骆驼祥子》时发现祥子的老婆叫做虎妞。正谐音阿福宇宙里的“福妞”。他解释道,原来骆驼祥子也是阿福转世,难怪生了个大脚板能够拉车。众人笑做一团,而阿福和福妞都难堪起来,余永福涨红了脸,我看他站起身又坐下,把头埋进手臂里的样子,心里始终不是滋味。
“你这也太牵强了吧。”我内心仿佛有什么在驱使我,“阿福贵为臭脚大仙,怎么会转世成车夫?”
“这又不是你说了算!”他自然不甘示弱。
“但凡动点脑子也不会把虎妞当成福妞吧?”我冷笑道。说完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看阿福,他还是低着头。
这次换作我的同桌涨红了脸,我们扭打在一起,互不相让。
我们打架的事被班主任知道了,于是他不再是我的同桌,调换过来的竟是余永福。
那天起我才知道,余永福的脚真的很臭。天天坐在一起上课十分折磨人,但是我在打架那天,我决定不再参与阿福宇宙的创作,毕竟开过分的玩笑真的很伤人。
阿福从不主动跟我说话,有时候我没注意,手肘压过38线甚至直逼他领土腹地,他都不吭声。我大大咧咧惯了,但他却不好开口提醒我,于是我便告诉他,不用和我客气,手放着不舒服,写字不方便都跟我说。
起初他还只在被我逼到角落才委婉提醒我,时间长了只要我一接触红线,他便点点我的手臂示意我越界。习惯了之后稍稍注意一点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