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火
有一天晚上,我在邻居家玩。邻居家没有小孩,大人都在里屋看电视剧「血疑」,没人理我。我觉得无聊,起身回家。出门要经过他家的走道,那晚走道灯没开,我提心吊胆穿过黑漆漆的走道来到大门前,就在手摸到大门把手的一刹那,我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阳台门边有一个人影,仿佛飘在半空中,吓得我赶紧拉开门,一溜烟跑回家去。
回到家我把看到人影的事告诉爸爸,他将信将疑,带我回到邻居家,敲门说明来意。邻居打开走道灯,发现那人影其实是挂在阳台门边的一件雨衣。打那以后,我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
我们家那时还住在老式居民楼里。以前为了备战,老房子都修有地下室,预备用来存放战时物资。如果遇到空袭,还可以充当防空洞。这些地下室修好后就很少有人进去,除了捡垃圾的流浪汉和我们这些贪玩的小孩。
地下室阴暗潮湿,夏天却很凉爽。我和栋楼里的几个小男孩时不时进去玩,偶尔其他楼栋的男孩也会跟我们一起下去。说是进去玩,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是装神弄鬼,大喊大叫。
地下室没灯,黑漆漆的,进去必须打手电筒。很快就有人提议在里面生火玩。那年代电子游戏机还没普及,生火和放风筝、滚铁环、打弹珠、拍洋画、玩弹弓一样,是一项重要的娱乐活动。我们把楼前楼后的树枝、纸片、油毛毡、破布、泡沫都捡来,堆在一起划火柴烧掉。这样做没什么目的,就是为了烧而烧。
在室外生火容易被大人发现,回家少不了挨顿骂,所以这项活动逐渐转向了地下。有一天下午我们几个小伙伴在楼后用弹弓打树上的麻雀,有人捡到了一块大油毛毡。这玩意儿烧起来会滴油,不易灭,是生火的好材料。我们嚷嚷着去地下室生火,有人回家取来了手电筒和火柴,隔壁楼栋的几个小孩也来一起捡树枝和报纸。
我们习惯在地下室顶里头的房间生火。那天火烧得特别旺,四壁通明,我们借着火光把房间里的虫子也抓来烧。约摸烧了十几分钟,火势才渐渐变小,报纸、泡沫啥的都烧没了,只剩半截油毛毡还没灭。这时有好事者提议翻院墙进游乐园荡秋千,于是我们一伙人丢下「纵火现场」往游乐园出发。
出了地下室,我发现别在腰上的弹弓不见了,多半是掉在地下室里。我想火还没灭,让大家等等我,我回去找找。我返回地下室,最里间的火还在烧,火光隐隐约约地跳动着。我借着火光回到顶里头的房间,但地上的东西已经不太看得清了,我用一根烧了半截的树杈把没烧完的油毛毡挑起来,才在墙角找到了我的弹弓。
我一手拿着弹弓,一手挑着油毛毡往外走。走到第二个房间我吓了一跳,因为里面有个人影。那人影和我一般高,像个小孩模样。他背对着我,朝墙角站着,一动不动。但我也不敢肯定,因为油毛毡快烧完了,照不到房间深处。我背脊一阵发凉,壮着胆大声骂了一句脏话:「老子X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