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套娃(2)
在长达半小时的小声(超高速咏唱)以及超级大声(高速咏唱)宣读后,我大致理解了我所面临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名为【数据删除】的组织或者别的什么——无论是外星人还是宇宙意识或者盒子外观察者什么的都无所谓——需要写一篇关于我所在的文明的娱乐向的文章,用来满足他们自己的创作欲望或者别的什么需求,于是创造了一个“主视角”——也就是面前这位可以被叫做“凌灵玲”,其实是“编号000”的少女。她所看到和听到以及所想的一切都会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被转化为文字,记录在某个地方。
“纠正。”凌灵玲从虚空中抽出了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一些东西。她把纸递到我眼前,然后说道,“由于具象时出现的问题,信息采集以及转译部分被你的身体融合,所以这些资讯的表达将会以你为第一视角。并且,由于信息发送部分仍然在我体内,而制造时并未考虑两系统分开的情况,考虑到节目效果,从信息采集开始,我必须时刻处在你身边的10e米范围内。”
我就着灯光看着那张纸上所书写的内容。
[黑伞被阵风扬起,随着对方黑色的长发一并向后荡去。深沉的夜色并没能遮挡住她明亮的眼眸,反而更衬出它们闪烁的光辉。
“你无法靠近我。”她这么说着,同时如一直以来的那样不停地旋转着自己的伞。伞很漂亮,外面点缀着数不清的铝箔,在路灯的照射下熠熠生辉。伞的外延用细绳拖着一些黑色的珠子,随着伞的旋转而稳定在一个固定的角度上。]
“禁止套娃。”我这么想着,然后看到纸张的最后显示出“禁止套娃。”我这么想着,然后看到……的字样。
“好吧。”我戴上耳机,打开天易云音乐的私人FM,“27米,别打扰我就行。那么亲爱的凌小姐,您会隐身吗?我不想变成网红来着。”
“很抱歉,为了节目效果,不行。”凌灵玲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距离不到1米。在小巷中还好,一旦走到街道上……我已经可以想象结果了。
要是她能改变一下形象也好啊。
“很抱歉,为了节目效果,也不行。”无论她如何平复自己的语气我都不会错过其中的幸灾乐祸的感觉——确实,站在观众的角度上,这挺有节目效果的。一个戴着耳机走在路上怎么看都是一般通过无业游民的选手身后跟着一位打着漫画里才会有的黑色玩具伞,穿着漫画里才会有的华丽衣服,长得像是从媚宅手游立绘里蹦出来的少女,然后引得路人频频侧目,回头率99.9%。这就是高技术力文明的恶趣味吗?
于是,就这样,我在一路上各种各样的眼神中花一个半小时走回了城市郊外的偏远小区。并非不想乘车,而是害怕坐车的时候发生各种没必要的麻烦事件。我不认为那把看起来至关重要的黑伞能在无论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或者地铁之类的任何交通工具上转起来。我也不想知道它转不了的后果是什么。我更不愿意被摄像工具拍到诸如“神秘美少女飞行尾随车辆”的视频。我知道这可能在你们看来很不符合逻辑,但是……基于凌小姐的“一切为了节目效果”,我必须考虑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