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闪闪的普通
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路人赫奇帕奇,也依旧拥有伟大的权利,即使普通如路边最常见的石子,最终也会在特定的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
卡莉尔·佩西·卡特 女主
大概是日记体。假如不咕的话可能哪天会写第第三人称。放飞自我,《哈利波特》属于J.K.罗琳,OOC属于我,玛丽苏预警,话说都已经全校第一了,玛丽苏应该很明显了。
1991,7,31.
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霍格沃兹给我发了录取通知书。所以新买了一个日记本,希望永远记住这一天。再过一会儿就要和妈妈一起去对角巷采购,今天是去对角巷的第一天,也要记一下。希望可以看到新书,也希望可以拥有一根属于自己的最契合的魔杖。
我迫不及待去使出自己的第一个魔咒了。
梧桐木,十一寸又三分之四长,独角兽毛,据奥利凡德先生所说,这是一个很特殊的组合。梧桐木的主人必须时常保持对于知识或者是其他新奇事物的渴望,否则在未来的某一日,它将会自己燃烧,真是一根倔强而骄傲的魔杖。
今天使用了荧光闪烁,www,魔杖真好用。
看了《霍格沃兹一段校史》希望自己成为拉文克劳,梅林在上,请倾听我的愿望吧,来自,渴望读书的卡莉尔。
1991,8,01.
离开学还有一个月,我昨天可能激动过头了,明明上一个日记本还有整整半本……今天再许愿一下自己能进入拉文克劳吧。
1997,8,02.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支扫帚,明明一年级新生是不可以带扫帚去学院的,而且我不喜欢运动,我喜欢在阳光下看书,学习。
本来打算把通知书好好放起来当做传家宝,但是被哥哥嘲笑了傻,明明他可是学习成绩全年级倒数着来的!而且他还说一定要我去格兰芬多!还说拉文克劳都是书呆子!拉文克劳注重的是灵性!灵性!好吗?明明姥爷就是拉文克劳,今天晚上就给姥爷写信告状,哼!
虽然格兰芬多也很好……但是我还是希望去拉文克劳,他们的休息室里据说有霍格沃兹图书馆都没有收录的书!
1991,8,03
把《霍格沃兹一段校史》彻底读完了,格兰芬多真的好帅啊!感觉就像英雄一样,但是果然还是更喜欢拉文克劳!
姥爷写信回来谴责了哥哥的学院偏见,幸灾乐祸了好长时间,但是哥哥接下来就把我的布丁还有蛋糕给抢走吃掉了,最最讨厌哥哥了!我要一个星期内不和哥哥说话!
就算我不会骑扫帚,我也绝对不会把扫帚给哥哥骑的!
我要是和哥哥一起被分到格兰芬多,我就,就,emm……完全说不出类似于我就不上霍格沃兹的这种话,我就当上级长管着他!不让他吃甜点,也不让他多玩!让他天天学习!然后,然后,他一找女朋友我就告诉爸妈!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