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信条:变革
二十世纪对世上的许多国家来说是一个新时期,而那时的中国,虽然惺忪欲醒,却依然在沉睡。
皇族依然过着已经被外国剥完皮、却接着从百姓身上扒皮补上的奢靡生活,颐和园里日夜庆典,贵族们歌舞升平,似乎那些屈辱的条约从未有过。
百姓则什么都不知道也不去想,叫卖的叫卖,种地的种地,抽大烟的抽大烟,整个国度看起来一点都没变。就像学堂里先生依旧在教我们摇头晃脑地诵读古文。
中国自古就有一个奇怪的规矩,便是女子不得入学,所以这里自然是成群的少年们,而我也是其中之一,虽然是假冒的。
我不知道先生有没有发现,但总感觉他一直盯着我,不过我一直提醒自己,也许只是怀疑我偷窥过他看那些藏在箱子里的书。当然我并不是特意偷窥,而是因为每天放学我都要等那个因为不想上学所以让我假扮他来学堂的少爷一起,走得比别人晚了些,有时就在窗外发现先生在看那些书。
我的视力出奇得好,都能远远看到书名,不过看不懂,因为都是洋文。我也一直好奇先生那些不一样的书为什么不拿来教我们,就在这时放学了,而少爷也来得比平时都早,我正奇怪他怎么今天没到处溜达,他就匆忙拉着我说“快来呀,看杀头了。”
男孩子的爱好还真是独特,我这样想着,已经被他带到了人群外。
透过熙攘的人群可以看到那名依然英姿挺立的囚犯,发丝飞舞,丹凤眼点绛唇,是女人。
“犯妇王秋氏,你可知罪?”主审官发话。
女犯人面不改色:“我叫秋瑾,不叫什么王秋氏,为四万万同胞的自由而战,何罪之有。”
人群哗然,而我却是惊呆了,她瞥到了我,接下来我感觉整个世界的声音都隔离于外,她的眼里说不清是寄托,是悲哀,还是疼惜。直到三年后的今天我都还记得那种眼神。
一般丫鬟都是因卖身葬父或者被人贩子拐卖而被买进府中,而我则是被捡到的孤儿。少爷只比我大一岁,我与其说是丫鬟,不如说是玩伴,而老爷和夫人对我也挺关怀,好像他们本来就想要个女儿一样。
“阿樱,你都十六岁了,怎么还没缠足啊?”少爷又一次拿这个来捉弄我了。捡到我的时候上空有一只鹰盘旋,他们就因此把鹰这个字女化之后给我起名。
于是我也像以前那样反击:“洛康,你都十七岁了,怎么还没成亲啊?”
每当这时少爷就会灰溜溜地逃掉,不过今天他好像脸红了一下,我确实看到了,我说过,我的目力很好。
我长吁一下完成胜利,不过还是低头看看,我的脚不大。难道其她女人脚都很大吗?不然为什么要缠?
也许可以从先生的书里得到答案,虽然我已经毕业了,而那些古文我是一句都没记住。
这样想着我便想去学堂找先生。
我越长越大,在府里也是愈加自由,虽然街坊闲语,老爷夫人却从不理会。
来到久违的学堂,却看到门上两张封条打的一个大大的叉,我愣住片刻,隐约听到院外女人的对话:
“这是老钟的女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