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超级英雄”
之前介绍过,戈尔隆德是巨人和植物的天堂,在其他地方已经成为统治种族的兽人在这里只是勉强偷生而已。既然是勉强偷生,那就得解释一下他们,是怎么“偷生”的了。
在巨人那边讨生活的氏族呢,一般都是靠着冒险进入戈隆和玛戈隆的洞穴寻找收藏品(在收集亮闪闪这方面,这帮大个子和狗头人没啥区别),或者追随巨人的脚步捡他们身上掉下来的残渣。这是小氏族的生活方法,毕竟这两种方法都很……危险,你不会想知道被戈隆堵门或者戈隆一屁股坐下来的死法是有多么的尴尬。
等到氏族大一点(一般都是五六百人以上),他们就会去找戈隆排泄的地方开矿坑:不管怎么说,巨人们也是有泰坦造物血脉的,他们经常活动的地方出现优良矿产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更何况,就跟艾泽拉斯的山岭巨人一样,巨人的排泄物本身也是上好的矿石。
通过这种赌运气的方式,巨人之地的氏族们将采到的矿石与黑石氏族进行交换:武器,粮食,施法材料,皮革,木材……哦,武器一般换的比较少,毕竟很多特产稍微打磨一下就比黑石最好的工匠武器还要强上几倍,更重要的是,一般遇上巨人的时候,比起用武器激怒他,还是乖乖躺好等死更合适一点。
比起在巨人之地讨生活的氏族,在各种林地边上勉强过活的氏族境况就要糟糕得多了。毕竟巨人之地只要运气不太差的话日子都能过得不错,但林地……
袭击魔荚人的村落,屠杀,因为魔荚人的尸体本身就是上好的施法材料和……食材。但考虑到魔荚人和林精的附庸关系,赶这么做的氏族一般都是吸孢子吸high了的逗比,还是活不长的那种。
偷袭林精,不偷袭村落只杀落单的?哦,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考虑到林精拥有植根大地(站地上就回血)、心灵感应(准确的说是植物素预警)以及人均高等德鲁伊(植物系)的实力,说实话,能这么做的大氏族确实不多。
进真菌林采蘑菇和孢子?哦,孢子人倒确实不好战,只要你不把刀砍在他们脖子上,他们才不会管你做什么。唯一的问题就是,孢子本身就是有毒的,待时间长了变成疯子都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了。
当然,以上这些事儿都有氏族干,毕竟,前两项属于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后者只要不太贪心,一般都不会出太大损失,神经质的话对兽人氏族来说也不是啥太大损失。
但是,我们第一段提到的荆棘氏族,走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当小偷。
别以为在林地里当小偷和在巨人之地当“冒险者”是一个难度级别的:无论是戈隆还是玛戈隆,对于肉人小偷的存在一直都是眼不见心不烦,他们也没那个心思天天听大地告诉自己家又被偷走几块亮闪闪的收藏品。但林地……呵,在每根草,每棵树甚至每片落叶都是主人的眼睛和耳朵的情况下,偷窃,成为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该死!他们为什么这么愤怒!不是已经把东西都交出去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