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掉金豚
他喜欢站在横道边上,回想过去的岁月,然后得出一个结论:没有哪天脸上没有胎记。
他时常会去银座门口站着,拿着一杆布旗,上面印着暴走鞋的广告,手感好极了,然后他认真得卖自己历年来收集的行者鞋。
我以为他曾经有做武士的梦,不过他只是个感觉少年,他的心之所属,永远只有前面的路,他身患癔症,但是其余一律正常。他,只是个适合于走路的男孩,他的父亲人生中就开过一次车,还是去中国新疆旅游的时候,当时站在雪地里,他父亲啃着别人递过来的水萝卜,指挥越野车“大军”一起将越野车从坑里拔出。他记得那天父亲兴致勃勃,尝试开车,他阻挠父亲,下雪天气,父亲不高兴,就将他塞进汽车后座,拉他哥哥坐在前排上路了。
阿马有一双鞋,他命名为“金豚”,就装在一个纸盒子里,里面垫着彩纸条。原因是那双鞋是金色的猪头样,难以想象,我最初走进他略有点倾斜的卧室里,东倒西歪,仍然注意到有双金色的猪眼在注视着我。他低下头钻了进来,脱掉卫衣,露出背心,然后对我说:我的卧室有点简陋,我担心室友偷我的金豚,所以,就是那样。
他哥哥死于2000年,是让他爸爸送去汽车修理厂工作的,后来,偷了车子,就失踪了,过了几年,他听说哥哥出了车祸,父亲很伤心,一病不起。
阿马总是说他最不自信的地方就是脚,他说远比他的疤面煞星脸丑一万倍。因为脚太小,只有三寸金莲那么小。我说你别那么说自己,这样不好。他说他小时候在郊外喜欢喂猪,喜欢看猪一脸惊恐万状的样子,也喜欢看人家宰猪,那嗷嗷嚎哭的猪样,让他有精神。于是他为自己做了这双金豚鞋,因为世面上的鞋码偏大号。
写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