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知秀】喂,你的老婆掉了(13)
妈妈曾经这样回答洪知秀——喜欢是一种很特别的心情,就像你在最偶然的时间里邂逅了最普通的一件东西,那件东西虽然没什么特别,却也因为你特别的心情而变得与众不同,你看到它时的开心和舒畅,或者回忆起它时那种美好的感觉,就是喜欢了。
洪知秀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她遇到的几乎每一个人都喜欢她,包括与她走过了大半生的父亲。妈妈的话,少年时期的洪知秀自然深信不疑。他想那些女孩们所谓的“我喜欢Joshua”,也不过就像走在街上时忽然看见了只毛色好看的猫儿,惊喜地从那圆滚滚的猫瞳里找见了自己小小的影子;或野外踏青时恰好遇上了漫山遍野的花海,风扫过去,一片清香沁人心脾;又或者是妈妈给的便当里多加了一个炸鸡腿,一口咬下去,每一滴吱吱作响的黄油里都冒着幸福的泡泡。
总之不会像父亲的朋友家里那个女孩儿,平时总架着眼镜作出一副很木讷的样子,和他说话也磕磕巴巴的,搞得他还以为这孩子天生就比别人迟钝,谁知道人家和别的朋友倒也能有说有笑的,反而只要一看见他就躲的比兔子都快。
有好几次,他去她教室送粉笔,明明都路过她桌子了,甚至小女孩儿的余光也瞥过他了,依旧当没看见似的,自顾自地读着书,半点也不把他当回事。
少年人的心里很难刻下什么长久的影子,无论猫儿、野花,还是鸡腿,都是新鲜几天就过去了,唯独这个女孩儿,不知怎地让他耿耿于怀了很久。
直到洪知秀十六岁那年,为了去韩国做练习生而和家里大吵了一架,赌气决定混出名头之前再也不回这个家。当晚他便拿了机票和证件离家出走,临去机场前又想最后再看看这个自己从小呆到大的地方,便随着心意四处乱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那位朋友家。
望着那栋早早熄了灯的别墅,洪知秀鬼使神差地敲了门,进去后却不见那个女孩儿。他才恍然想起,小丫头早在前几年就考上了一所女子中学,想必已经跑到那里寄宿去了。
女孩儿的妈妈是个很和善的女人,没有洪妈妈那么大气精致,却也十分清秀温柔。即使半夜被敲门声给吵醒,她也没有生气,反而端来了一杯橙汁招待洪知秀,还有些抱歉地说:
“不好意思啊Joshua,我们克拉不喝咖啡的,所以家里也没有,你将就着喝点果汁吧。”
啧,没想到这丫头还挺挑。洪知秀转转手里的玻璃杯,鲜榨的橙汁在灯光下泛着浓稠饱满的光泽,闻起来有种果肉特有的清香。他抿了一口,酸酸甜甜的,还十分提神。
他捧着杯子,笑的人畜无害:“没关系的阿姨,橙汁很好喝。”
“是啊,又健康又醒脑,克拉可喜欢了。”阿姨笑着说,灵秀的眉眼间依稀有几分熟悉。
洪知秀想了很久才想起来,他爸曾经无意间提起过,小女孩儿的眉眼长得像她妈妈,可惜多数时间都被眼镜给遮住了,看起来才呆呆的,不然怎么也算得上个小美人。
原来那样迟钝木讷的女孩子,喜欢的居然是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吗?
洪知秀不知怎的有些好笑。没见到想见的人,他便干脆地一口气把橙汁喝完,放下杯子便与女孩儿的妈妈告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