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ALOID:全民出击,保卫和平(十三)
老V作为VOCALOID的总负责人,有义务到庭,而刺杀者Xerter并不知情,因此于原定的9:00的刺杀行动落了空。
8:30,第一法庭。旁听席上人满为患,证人席上坐着洛天依、乐正绫、老V和诉讼代理人,同侧的还有公诉人。另一侧,是辩护律师和凶手家人聘请的代理人。
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是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Dave Martin持枪暗杀五色战队未遂的事实。面对指控,Dave Martin闭口不语。原告方对此并没有异议,但是被告律师认为,指控犯罪方面,动机不足,并且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因此请求判定Martin故意杀人(未遂)证据不足,请求无罪释放。
面对辩护律师的言行,公诉人表示这些放到法庭辩论阶段再说。现在先进行事实调查。
调查阶段,检察机关出示了当天晚上西湖大剧院门外的监控,监控记录下了暗杀的全过程。在此期间,洛天依紧闭双眼,不敢看在多媒体上放映的监控录像。检察官耐心地做她的思想工作,告诉她当事人有义务对证据的真伪性发表观点。洛天依最终强迫自己看完了那段刺杀自己未遂的录像,情绪突然变得很激动。法官见此情景,决定休庭半小时。
半小时后,案件再度开庭。这次,Martin开口交代了部分案情,这些都是在审讯阶段已经交代过的。由于Martin不会说中文,法庭特意让聘请的翻译为法庭进行翻译工作。
Martin说,他那天晚上拿着枪,想着去袭击五色战队,具体目标不确定,但是一定要杀死一个人,即人数确定。当时自己开的第一枪瞄准的就是洛天依,因为洛天依基本上是主唱。因为在之前自己在家里就多次练习射击,最终成绩稳定在五发五十环,因而自诩命中率百分百,开第一枪的时候比较放松,导致击打偏移。见到没打死人,甚至受伤都没有,于是决定补一枪。但是此时安保人员已经把人扑倒在地,打击难度太大,所以胡乱开一枪就溜之大吉。
但是,对于幕后有没有人策划这件事,还有没有同伙,Martin一直闭口不谈。同时,对于作案动机,Martin也是轻描淡写:我就是看他们不顺眼。就像为什么有人讨厌寒冷,为什么有人讨厌狗,一个道理的。
但是不论如何,整件客观事实已经足够清晰了。要想认定故意杀人罪是没有问题了。于是,法官宣布进入辩论阶段。
辩论阶段,首先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在庭上,公诉人指出,这起案件无论是被告人供述或是客观证据都可以肯定被告人有杀人动机。对于定罪,故意杀人罪是肯定可以确定的。
公诉人:故意杀人罪,是我国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它以非法剥夺人的生命健康权为目的,客观上实施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本案中,DaveMartin无视国法,持枪于公众场合企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且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其主观恶性之深毋庸置疑。虽然是犯罪未遂,但也构成了该罪,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建议使用第一个量刑幅度,即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