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源】源儿,可不可以忘记我?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它总是让我忆起那个有着虎牙,桃花眼里盛满温柔的少年。
小凯啊,或许我们的相遇早已经蓄谋已久。从上一辈子,算计到下一辈子。
—源儿,可不可以忘记我?—
窗外是一地被夜雨拍散的花瓣。一个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正在落花旁喂一只野猫。他最近是天天都来,有快一周的时间了。虽然能遇见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人是很开心,不过我根本不想理他,因为交朋友对我来讲没意义。可是谁知道,他自己跑来了,身体靠在窗口,将一盒糖果用掌心拖着,送到我的面前:
“你要吃糖果吗?”
他笑着。我有低血糖的毛病,糖对我来讲是必需品……好吧,其实是我狠不下心拒绝那一双亮晶晶的杏眸。于是随手挑了一颗。
“谢谢。”我说。
“不客气,我叫王源,交个朋友吧!”他问我,但我拒绝了。
“不了,谢谢。”
“好吧。”
他失望的表情让我有点儿于心不忍,但我仍然没答应。
“王源”这个名字是他告诉我的,他是院长的儿子,今年七岁,平日里有空就会在楼上的病房里逗那些孤单的老人们开心。会唱歌跳舞,琴棋书画,喜欢吉他钢琴,尤克里里。这些,是我从别人那儿听来的。
“我叫王俊凯。”后来,当他再经过我的病房时,我和他交换了名字。他欣喜若狂地和我分享了一大块巧克力。
那时候,我最讨厌的医院,成了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方式。王源自作主张地成为了我的朋友。他教我弹吉他,教我如何开心地活下去,每天都背几句鸡汤来喂我。
真的,在被父母放弃以后,王源是第一个给我希望的人,之后,也是我唯一的家人。
要说再后来,我们都长大了。王源去了音乐学校读书,我退学打工给自己赚医药费。
“小凯,冰岛的极光好漂亮啊!”他指着书里的光亮。
“嗯,是很美啊。”我笑着看向他。
其实,与其说是喜欢遥远的极光,倒不如说我更喜欢他眼里的星星。总是为我,而一闪一闪。
“以后一起去吧。”很熟悉的,无比期待的目光。
“好。”
所以,十七岁的时候,冰岛成了我们最向往的地方。我们约定十八岁那年一起去看看,碰碰运气。
但老天爷或许觉得自己派了个王源来到我身边,让我的日子过得太安逸,太幸福。于是在十八岁,我被确诊为慢性白血病。
我又被困在了病房里。去冰岛的约定作废,我们俩只能在不远处的南滨路上散散步。
可就算是这样,王源依然很开心。他笑着,眼里的星星依旧一闪一闪。
王源呐,可是我生命里的第一束光,也是最后一束光。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居然越来越依赖这束光。
然后,然后啊……
然后啊,他就走了。
一句告别也没有。
我一直觉得王俊凯是我生命里的一束极光,来去都无迹可寻。到最后,连一句喜欢也没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