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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夫妻——温迪与金城的梦里三年(四十六)(2)

那里头有从小到大长辈们给的红包,有他妈留给他的遗产,也有他自己投资赚到的钱。虽然他对投资并不精通,但奈何钱多路子多,跟着亲戚朋友们各处投一点,有时也从他爸和老董那里探听点内幕消息,因此这些年下来收获颇丰,却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一夜回到解放前。明明都是他的钱,被逼着全部捐了不说,还连个股东都不是。连何如翰这种草根出身的都成了股东,他这个货真价实的金家大少爷却反而一无所有,还得给人当助理。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过分更可气的事吗?而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他最可信任的父亲……
“你要去告他吗?”温迪了然地看着他,“如果你不打算告他违背你的意愿用暴力胁迫你的话,那么你就只能承认你的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接受现实。让你当助手只是个幌子,重点是让你可以名正言顺地参与进来。”
“我爸是最大的股东,他现在不能出席,我是他的直系亲属,可以代表他参加,不更明正言顺?”金城不甘心地嘟哝。
“你有他的委托书吗?”
金城顿时像个破了的皮球一样泄了气,他要能拿到委托书早就去金石耀武扬威了,还用低声下气地出去找工作?
其实,能把金城塞进筹委会,已经是温迪和四叔谈判争取的结果了。当兄弟俩在病房里胡闹时,他们在客厅里看似不咸不淡地聊天,都是在彼此试探和衡量筹码。选择何如翰做联络人,出面负责股东大会期间的具体事务,是他俩都能接受的结果。
对温迪来说,何如翰的利益仰仗于金振邦,属于他们的阵营,一旦金家长房失势,那他这个长房的外戚在金家也就没了立足之地。因此在金振邦和四叔之间,他至少能保持中立,甚至是偏向他们的。而对四叔而言,何如翰虽然是金振邦一手提拔起来的,但现在大哥形势不妙,他要想维系在金氏的利益,势必要改弦易张,不能再死抱金振邦一个人的大腿,这正是拉拢他的好机会。
选何如翰是四叔提议的,作为交换条件,温迪提议让金城做何如翰的助手,负责部分筹备事宜。金家是个大家族,股东众多,筹备工作冗杂繁多,何如翰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况且很多股东他并不认识,如果能有个金家的人协助,会便宜很多。
四叔私心里当然是属意金翔的,一来他最可信任,可以帮他盯着何如翰和股东们;二来可以历练他,在家族里积累些声望,也免得他整天无所事事胡作非为。只是现在他伤成这样,自然是不可能的了。况且四叔虽然对外宣称金翔无故遇袭,但他这次受伤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见不得光的事遭人报复。这事要是传扬开来,被金家的人知道了,对风闻本就不佳的金翔固然会更加鄙薄,就是对四叔难免也要看轻了。因此,他不得不放弃了原本的想法,同意了温迪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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