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指南-刑法基本原则
⒈文理解释看字面;目的解释依法益。
⒉体系解释看前后文,同类概念同类释,相同字词可不同义。
⒊当然解释比轻重,入罪解释禁类推。
⒋平义、缩小与扩大,对比基准是常义(字词的一般日常生活含义)。
⒌并列关系是类推,包容关系是扩大。
——《刑法解释的记忆要点》
刑法
解释
01
刑法解释的分类
有权解释:
【立法解释】
是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需要明确法律含义的情形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注意】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属于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是由最高法、最高检对法律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
无权解释:
【学理解释】
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或个人对刑法所做的解释。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02
刑法解释的技巧
平义解释:
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义进行的解释
扩大解释:
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缩小解释:
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反对解释:
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描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法条确定的条件是法律效果的全部条件并是必要条件,才能使用这种解释方法。
补正解释:
刑法条文表述有明显错误,只有通过补正来阐明其真正含义。
类推解释:
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将强奸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就属于类推解释。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被禁止的解释方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03
解释的理由
文理解释:
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文理解释的根据主要是语词的含义、语法、标点及标题。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不合理或产生多种结论,则必须进行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
1、体系解释
指根据体系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在刑法体系中是否协调合理。
2、当然解释
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即就某种行为是否被禁止而言,采取的是举轻以明重(轻的有罪重的更有罪)的判断;就某种行为是否被允许而言,采取的是举重以明轻(重的无罪轻的更无罪)的判断。
3、历史解释
根据历史的、发展的眼光从历史沿革的角度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这不同于探求立法原意的主观解释
4、目的解释
根据刑法规范的保护目的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规范的保护目的就是规范保护的具体法益。用一个罪名的保护法益可以指导解释该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