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杀
迅速搜刮了屋里的可能的地方,将值钱的物品都放进背包里后我们离开了这个公寓。出了门就得带上面罩了,现在的社会电子眼多的无法想象,我不想自己的这张脸日后作为悬赏目标被贴在大街小巷,即使如此,城里还是贴满了对我的悬赏令,只不过照片上的只是个带着兜帽低着头的不明人物罢了。前几天,为了将手里的赃物换成现金,我逼迫着一个当地的小流氓让他说出了这里的洗钱地方,最后得到了莫条巷道里一个酒吧的位置,当然,流氓小哥被我赐予了一个痛快的死法,说起来也是他先找上我的嘛。之后,洗钱的那个家伙看我势单力薄企图黑吃黑想当然地动起了手,没办法,我只能将那一伙人都杀了,顺便掳走旁边的几沓现金。但是手里的几包赃物还是没有弄出去,留在手上还是挺碍事的,物理上,因为尽是些手镯啊,项链啊,手表,宝石之类的。休息时我还拿出来看了看,因为每件都挺漂亮,闪闪发光哦。
女孩在旁边也看着。我问她要不要挑几件去,反正数量不少,她没回我,径直拿走了一条玛瑙手饰。哦,我记得这东西,它来自与我进这个城市后的第一个猎物的家里拿走的,好像,就是这女孩的家?我没去多问。
被我一锅端的那个洗钱处属于这个城市的一个地方黑帮,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但是他们那边留下的线索,也就一个摄像头拍下的两个全身漆黑的人影,勉强看出是一男一女罢了。他们终究还是将这张搞笑一般的图片贴地满城遍野,强行让我改变了一段时间的穿衣风格,直到我一路杀进那个黑帮的老大的家里,将两把匕首一左一右插进那个男人的两个眼控里之后再点上一把火后,我才得以继续维持我喜欢的黑色风格。我的所作所为给一些人带来了毁灭性的变故,但也给一些人带来了极大的益处,比如,另一伙黑帮。我对于他们既是恩惠者,又是个瘟神,但若想接手之前那个黑帮的地盘,现任这个城中的唯一的一个黑帮的老大,就不得不表个态。结果,我受到了热情款待。不仅手里的那些货以市价三倍的价格转出,而且还额外得到了一笔巨款,以及一张全国皆可通用的干净的银行卡,这给我点来了极大的便利,整天背着一大包现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