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上
一
我叫雷格,是一名廓尔喀人。
真的是廓尔喀人。
我今年十八岁,兴趣是写诗。
我喜欢写战争诗,现在的人们都喜欢这玩意。
每天早晨刚见太阳时起床,看着桌上的稿纸,苦苦思索怎样才能写出点好的句子以换得一点烈酒与香烟,然后站在伦敦的街边,望着来往的乡绅贵妇们出神。
今天的我没去钟表店前的老地方,我绕了点儿远,在一条不知道叫什么的河的岸边,青色的草地一望无际。我点燃一支烟,吐出灰自色的烟圈,任他们在空中弥漫,直至不见。
我双眼眺望着远方,眼底有什么东西似如流光。
下一秒,我咳了两声”这烟真他妈呛!”
二
可能前面的叙述让你认为我是一个忧郁的小青年,当你乍一看到最后一句话时你甚至还认为有些崩人设。
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雷格,无业游民,黄种人。
说难听点就是街头混子。
我在十六岁时和朋友来到这里,打过一段时间的工,不过很快我就被辞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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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的情况已经有些好转,但我还是看不惯那些英国佬看我的眼神。
简直就像看牲口一样。
我咂咂嘴,把剩下的烟叼在嘴角。
当时的我也还真是聪明,很快意识到操一口流利的伦敦腔便能在英国得到不错的待遇,面包店的师傅谄婿地奉上蓬样的软面包,与之前冷冰冰的黑面包截悉不同。
呵,真是恶心。
我作为贵族农场主管家的“待遇”。
我掐灭烟,往回走。
今天就不写诗了。
三
催稿的死鬼又来了,一边哇啦哇啦地说我写的玩意儿是多么破烂,一边去我窗头的拒子里翻烟条。
而我提了把菜刀摔在桌子上,刀锋没进去三分。
“这特么是我的自传,写成什么样干你屁事!”
我正心里离火,他不偏不倚地撞了枪口。
那猪头自然是走了,携烟逃跑。
我扔了笔,仔细回想自己与那个男人相遇时的场景。
我想静静。
别问我静静是谁,这梗太老了。
四
我现在处于伦敦的夜市。
该挣钱的挣钱,该喝酒的喝酒;该卖的卖,该溜的溜。
我瞥了一眼那边的人海,隐约看到是告示牌。
我“嘁”了一声,接着往前走。
肯定又是那帮老不死的吃饱了撑的到处打仗。
我今天穿了一身黑,载着兜帽,向与人流相反的地方走去。
我看着那幢黑色的建筑,没有做声。
我守望着守望着那真实的夜。
只有那时,凶残的捕猎者才会露出用鲜血浸染的獠牙。
我也一样。
五
子夜。
我摸到门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个别针,掰直后伸入锁孔。
锁的深处传来锁舌含住别针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