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雷|婚后脑洞|我的名字|勿上升(2)
我跑到房间从抽屉里拿出来贴着那张字的本,放到他脸前,开玩笑,“你要能对着这个字夸‘漂亮’我就服了你了。”
他饶有兴趣地接过本子看了半天,把上面的字用手捂住,只留下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你光盯着那不成熟的字儿看,你不看看底下这名儿签得多好看。”
“你也就能写好这仨字儿。”,我坐在沙发扶手上,把胳膊搭上他的肩膀。
“这都多长时间了,你怎么还留着呢。”他继续端详摩挲这张纸,“回头我再给你写一张,我现在写字真的好看多了,这张回头扔了算了。”
我一把拿到手里合上,笑他,“不可能,这是你的黑历史,我可得好好保存。”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之外,还有。
我一直很不喜欢我的名字。
按照我爸的说法是,我的姓就已经很大众化了,名字就要与众不同一点。
所以这就导致了很少有人能第一次就把我的名字写对,之后的种种名单中我的名字被打错写错的几率极大。
我从小到大已经练好了自我介绍的顺口溜,“不是中央的央,也不是大河泱泱的泱,是秧苗的秧,禾字旁那个。”
但是尽管这样,还是有很多人记错写错打错,到后来我自己都累了,懒得再一个个去纠正。
可是他,居然在我和他并不太熟的时候,记住并且写对我的名字,对于我来说,这样的待遇真是太不容易了。
可能这对于他来说,只是简单自然的礼貌之举,可是在我看来,我珍惜极了这份来之不易的认真和尊重。
我从来都是让别人连名带姓地叫我,可是由于我的名字是叠字,怎么叫都有种小名的感觉,过于稚气——这一点让我对自己名字的厌恶更加深。
张云雷第一次叫我的名字就是不带姓地叫,可能只是由于顺口,听起来像在叫小名一样亲昵。
往常我不喜欢被这样叫,可这次我犹豫了一下,却没有纠正他的叫法。
因为我听了二十多年的名字,在他嘴里叫出来,怎么这么好听呢。
有时候我对着镜子学着他叫我,“秧——秧——”。
两个后鼻音韵母的字叠在一起,我对着镜子念念,笑笑,第一次觉得,其实也蛮好听的。
后来确定关系,他反而不这么叫我了。
只叫“秧”这个单字,从阴平改成了阳平,还要加上绵延不绝的儿化音。
我抗议,这听起来像在叫一只小绵羊。
我的抗议提醒了他。
我的头发又卷又细又蓬松,他每次看我吹头都会感叹,“新疆细毛羊,”我回头一瞪他,他立马接上,“和吐鲁番的葡萄——这两样是新疆特产。”
所以他干脆也叫我“羊毛”,有时候也简称,“毛儿”。
“我就是想叫得不一样。”他一眨巴着眼直勾勾地看我,我就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了,只能接受这些奇怪却亲昵的叫法。
因为他,我接受了不带姓叫我的这种方式,周围熟的不熟的人都开始“秧秧秧秧”地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