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不老,天未荒
堂良堂无差
短篇 一发完
今天他结婚了。
很显然对象不是我。
我喝了许多酒。
我在婚礼上哭的一塌糊涂。
人人都道我一喝酒总是要落泪的。
所以我可以大大方方地
落着泪,端着酒,对他说
孟哥,祝你幸福。
人人都以为我和他能走到最后,我也是这么想的。他笑起来的样子太柔和,世间万般美好都不及他展颜。
我好像知道的晚了点。
这么些年过去了,他笑起来还是那么温柔好看。只可惜再也不是对着我了。
大约八九年前,我也记不清是哪一天,毕业出去闯荡了几年的他被邀请回母校演讲。
站在台上神采飞扬的他实在太过耀眼,由不得人不喜欢。
我堵住他要了联系方式,扬着头告诉他:我喜欢你。
我也是很优秀的人,我一直都知道。
但是我也极自负,我同样知道。
自负怎么了,只要足够优秀,这不都是小事儿吗。
我还记得当年他看到捧着一束花的我出现在他们公司时他的表情。
惊讶又带了些笑。
多年后想想,若是我,一定是极其厌恶。
他没有。
他尊重每一颗摆在他面前的赤子之心。
像我捧的99朵玫瑰,张扬热烈。
我约他吃饭,我每周给他送花,我打听他的喜好下厨给他做饭,我把我认为所有最好的东西拿给他,我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他,换他对我的一笑。
一见倾心,所有人都以为我不过是一时兴起,我偏打了他们的脸。
我追了他一年。
一年之后,我表白。
他宣布出柜。
圆满得令人难以置信。
在一起前,他规矩有礼优雅温方,在一起之后竟然也发现了许多可爱的小缺点,一些只我们知道的小迷糊。
他对我像我追他时那么好,公司事情再多再忙也会陪我,给我做饭,时不时准备一些小惊喜。
我很喜欢。
可能这就是人性吧,得到了之后就没有多珍惜了。我开始怠懒经营我们的关系,也很习惯他对我的好。
有时候会很生气地责问他为什么不多关心我,明明我实习期这么累,然后看他拖着同样疲惫的身体对我道歉,花心思哄我,然后更多地压缩休息时间陪我。
我认为我把他调教得更爱我了。
其实这世上没有什么理所应当。
毕竟谁也不欠谁的。
实习期过,进入新公司,有了更多社交和应酬。
回家的时间愈发晚了。
不知从何时起,每晚给我留的那碗热粥就不见了。
好像是那次吵架——
“你最近回来的好晚,天天在外面吃对胃不好,我给你在家留了饭了……”
“谁让你留了?你烦不烦?”
最后还是他和我说了对不起,只是那碗粥再也没有了。
后来,我们恋爱五年,他突然消失了一段时间。
我颇有微词。
回来之后,他憔悴了不少,但看起来很开心。拉了我的手对我说:“周宝宝,我父母同意咱俩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