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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和我:高光时刻

本文为文豪试炼场投稿作品,喜欢的话小哥只求兄贵能给个赞。
emmmmm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龙族。
致那个衰小孩小哥我人生中没啥高光时刻,衰的一批,就像我们今天的主角——路明非一样。
他是一个衰小孩。
小哥和他一样,遇到喜欢的女生不敢去追,因为知道一定会失败。路明非至少有过绘梨衣对他有好感,可是小哥我。。。。
算了不说我,说他。
记得在尼伯龙根里他赌博,荷官给了他最高的筹码。
那是孤独到极致的证明。
可是我们的主角呢,他并不觉得自己很孤独。
衰的人吸引不到真正的朋友,这是我的感受。我感觉的到那种孤独,下课时一脸茫然不知道想干啥,于是就写写作业,跟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借本课外书看,注意,真正的朋友和普通朋友不一样。
但我渴望与别人交流,可是,我说b站的梗他们一脸懵逼,说王者荣耀我最强王者他们连新耀都没有,说数据分析他们一脸茫然;他们讨论勇士和火箭的比赛谁会赢,我只能在旁边默默听着还是听不懂的那种。
去他妈的。
不过这可能也算是我的错,我在重点班,高三。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高考,而我还在这里写这种爆米花文章。
去他妈的。
不说我了,继续说说路明非。
他喜欢诺诺,可是她是一个高富帅的未婚妻;他喜欢绘梨衣,而且也有了一点身份。
但她死了。
她死的时候他跟他所谓的弟弟要了所有的武器去杀地上那个早已没有生命迹象的虫子,恨之入骨。
于是他开始恨那个杀了她的男人,把灵魂交给了魔鬼,于是就有了四部作品中最闪亮的——
高光时刻!
他没了绘梨衣,只剩下诺诺。
他也没了那个面瘫但是会保护他的师兄。
路明非天生便不是凡人,那么他就要背上非人的使命。
他要保护诺诺,他看着对面那个神,把最后的灵魂交了出去。
那个神是恶魔,而这个恶魔,现在是他和背后的她的神。
为了他喜欢的女孩,他又创造了这个作品中最闪亮而致命的
高光时刻。
现在中午12点半,吃完饭要午睡,可我现在拿着手机写这文章,旁边房间里是妈妈不断的骂声。
我常常在想,我要是像路明非呀,彼得·帕克这些人有超能力该多好,可是我没有。
我有的只是和几千万人一起争高考这座独木桥。
但我不想过这种日子。
我想要复读,而且转去文科复读。
作死了这么多年,不介意这一回。
我不想上一个普通的一本甚至二本,我想像路明非一样,去“卡塞尔学院”。
我并非盲目作死,我高一时文科比理科好,结果高二分班的时候还是败在了这个词上:
作死。
路明非入院时是s级,我也想当一个“s级”。
在第一部时,他拿朋友的命被迫换了一次高光时刻;
在第二部时,他拿朋友的女朋友被迫换来了一次高光时刻(别笑,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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