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的末世笔记》第23章
能看见车,不代表就能弄到车。
在第一座小镇,我没弄到汽车,摩托车倒是弄到了,但是没有油。电瓶车我看见不少,可惜都没电了。最后我只能弄辆三轮自行车,把食物和水放在车厢里,爱莲也坐在那里,然后蹬着自行车离开了那座小镇。
在离开小镇的时候,我真的是感慨万千。想老子出国的时候,开着两辆车,物资装满了车厢,风光无限。回国的时候,却只能蹬着自行车。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顽固的赌徒,在赌场输光了血本,心中满是凄凉和不甘。
好在人倒霉只是一时的,在太阳的暴晒下蹬了三天的自行车之后,我总算是弄到了一辆能用的车。这辆车是抢来的,从一个强盗团伙手里。车里油不多,但总比没有强。为了以防万一,我没扔掉那辆三轮自行车,把它拴在了SUV后面,拉着它走。
事实证明,我的做法是正确的。车跑了大概80公里就没油了,于是我又得继续蹬自行车。蹬自行车真的很累,但也不是什么好处都没有。在我大汗淋漓的蹬自行车的时候,我的宝贝女儿就在后面给我扇风,简直不要太舒服。
因为太阳太晒,我弄了两顶大草帽,我戴一顶,爱莲戴一顶。但就算是这样,一周之后,我俩依旧被晒得雀黑。因为没有地图,所以我不知道我们离国境线还有多远。我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就暂停行进,开始寻找有人的地方。
我想弄张地图,搞清我们现在的方位,最好再弄辆车。而且我们的食物也快吃完了,我不想再挨饿,所以我必须尽快找到人,因为找到人就能找到吃的。
之前我们找榴莲,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找到。这次我没想找榴莲,结果才找了一天不到,就找到一座像是庄园的地方,里面种满了榴莲树。我们以为这座庄园和之前遇到的村庄一样,都是被废弃的,因为这里看起来就像是被废弃的样子,一点人气儿都没有,所以就放心大胆的进去,大口朵颐。
可事实上,这里却是有主的地方。它的主人是一个四口之家——准确点说,应该是五口之家。因为除了那对夫妇和他们的一对儿女之外,他家还有一头大象。
这家人不住在庄园里,因为庄园里有怪物。那是一种长得有点像舔爷的怪物——呃,我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舔爷,它是某个系列的游戏里的怪物,某个与那个游戏同名的电影里也有它。就设定而言,它算是丧尸变异的产物?应该是这样吧?我对那个系列的游戏和电影没啥研究,只是玩个热闹,看个热闹而已。
虽然外观上有点像舔爷,但它肯定不是舔爷。不说别的,它根本就没舌头,凭啥叫舔爷?我觉得它应该叫“喷爷”,因为这玩意儿的脑袋上长满了细孔,就是密集恐惧症看了之后会抓狂的那种布局。我没有密集恐惧症,看到它们之后也起了一声鸡皮疙瘩。
它们会从细孔里喷出鼻涕一样的东西,这不是毒液,而是一种与空气反应之后,就会迅速变硬的粘稠液体。它们喷射的力道很强,可以轻松打穿整个榴莲,人体自然也是可以被击穿的。而且它们的喷射频率也很快,在遇到它们的时候,就好像遇见了一挺自走的加特林机枪,那火力,比一个机枪班还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