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之后再读《狂人日记》:百年已去,社会依旧。(5)
母亲想也知道;不过哭的时候,却并没有说明,大约也以为应当的了。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现在想起来,实在还教人伤心,这真是奇极的事!
12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13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小说原载于《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文章作者:康斯坦丁FL,《读者》签约作者、简书、知乎专栏主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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