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醉只买宿醉
01
很佩服杜康,在那样一个古老的时代里,用粮食作原材料,用时光作沉淀剂,酿造出了这样一种“粮食精华”,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02
成年之前,我爸不让我饮酒,像他坚决不让我吸烟一样。我曾经在吃饭的时候偷偷地呷过一口我爸酒杯里的酒,那种辣、冲的感觉至今还记忆犹新,我当时很好奇:这么难以下喉的水怎么赢得那么多粉丝的疯狂追捧,成为他们餐桌上的常驻嘉宾呢?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这句被无数次引用作为劝酒的金句对于我来言更像是一个笑话,一个天大的笑话——这一定是自残党们摧残身体的一种借口。在餐桌上为其他大人敬酒也成为了我讨厌的事情——我实在不想残害生命。
03
我以为我是永远不会碰酒这个罪大恶极的东西的,可还是在从小玩到大的好友的学酒上,做了端起酒杯这个在我心中象征成年的举动。学酒,在我们家乡是升学宴的接地气的叫法。这个叫法很有意思,很直白的暴露出了整个升学宴的重头戏:喝酒。
家乡有学酒办两天的习惯:第一天下午多是至亲的好友参加,菜肴比不上第二天的正式,喝酒的程度却一点也不逊色。主人公先喝一场酒,大概会增强一下身体的适应性,以便应付第二天的酒。
好友两场酒都邀我参加,同去的也都是一些关系很好的朋友。饭还未饱,觥筹已然交错。我战战兢兢地拿起装白酒的玻璃酒杯,毕恭毕敬地和他们碰杯,说些寒暄的话,祝愿些吉祥的事。本来没想到要一次喝完一杯,想要半杯半杯的来,让自己十八年没开戒的心肝脾胃肾都渐渐活动起来。但饮到半杯,刚想抬头的时候,却尴尬地撞见对方一饮而尽后满怀憧憬和挑衅的目光。脸一红,面子也就薄了,于是把头强埋回去。一个桌子有十人左右,一人一杯下来,我已然有些刺激——酒入喉的时候没有刚开始喝的那么绵柔。感觉那种液体一碰到舌头就开始燃烧。对于我这种还没有来得及涂防火层的舌头来说,这种感觉简直就是要命,所以只好大口大口地快速咽下,把痛送给经历过无数次感冒后还算坚强的喉咙。
酒局还远远没有结束,当那个往每个人酒杯里倒酒的容器在人们手中来回传递的时候我知道有一件事情我是逃不掉了——走圈。走圈,说正式一点,就是敬酒。我不喝酒的时候都很讨厌给别人敬酒,劝别人喝的行为,但现在喝酒了,看着周围人们充满希冀的眼神,像是期待一种文化的传递一样,脸一红,只要一个挨一个的给他们敬了酒。此时,我已大概喝下二十多杯,幸好酒量还算争气,没有当时就趴下。同桌的几人已经不约而同地去厕所吐了一次,我显得还算优雅。等所有人敬完酒之后,又是地域之间的酒量比拼,互为老乡的几个人誓要灌醉来做客的朋友,以展示出家乡人民的热情。
我还算稳健地和朋友们一起离开了饭店,前往KTV。他们习惯性地点上了十几瓶啤酒和两壶冰块,一边唱着自己拿手的歌曲,展示自己迷人的歌喉,一边轻松地举杯相碰。我呆呆地坐在一旁,无力去复饮,点了几首爱唱的歌,却已经感受不到我从嗓子里发出的微弱摩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