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玫瑰」南硕 非现背 OE(11)
再回过神来,他下巴上也有了胡茬。
手机上无数条消息与未接电话,他管都没有管,就任由它慢慢掉电,最后成了一块废铁。
他已然好久没有颓废过了,上一次还是在那个雨夜。
他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一瓶接一瓶的喝酒,他感觉他的心被剜走了。
朴智旻来敲门的时候,他刚从地板上挣扎着坐起。
朴智旻见了金南俊吓了一大跳:“队长,你发生了什么事吗?”
金南俊不想开口,看是熟人便又一次栽倒在地上。
“南俊哥!”朴智旻快走了两步,想扶起他,金南俊却摆了摆手。
朴智旻看着金南俊周围地上倒得倒,立得立的瓶瓶罐罐,叹了口气:“我给你弄点吃的去。”
打开冰箱,不出意外的,东西极少。
他拿了一袋挂面和两棵青菜,然后偏过头说一句:“面条行吗,哥?”却发现金南俊已经躺在地上睡着了。
他走过去,本想至少把他移到沙发上去的,但他好像弄不动这只体型大了他一倍的熊,所以只能放了个枕头给他,然后进了厨房。
金南俊被面的香气给弄醒了,这几天喝了吐吐了喝,吃的东西一只手就可以数的过来,这时候的确是饿了。
朴智旻端着冒着热气的面从厨房走出,金南俊站起身来,浑身酸痛的很。
朴智旻把面放下,然后就走向客厅,弯下腰去收拾那堆瓶瓶罐罐,随口提了一句:“哥养在厨房的花开的很好看诶,是什么?”
金南俊听了这话,连身体都颤抖起来:“它开了吗?”声音哑的很,太久没出声,喉咙涩涩的疼。
没等朴智旻回话,金南俊便跑向了厨房,看到那抹花影,眼泪扑簌簌就落了下来。
两年前,阿珍把它给他的时候,它是把枯草。几天前,再把它拿出来,它还是把枯草。可泡上它,没管它,就那么自顾自挣扎着,通过水的滋润,一下子盛放了,骄傲又隐忍,像极了他的阿珍。
他终归是美的。
无论外表,无论创伤,发现他也好,埋没他也好。他都是金硕珍。
耀眼的,倔强的。
金南俊笑了。
不愧是沙漠玫瑰,不愧是金硕珍。
THE END
后记
写完整篇文章,我感觉其实我好像烂尾了,或者说,每结束完一篇文,我都是有遗憾的。
“沙漠玫瑰”这篇文,我个人比较遗憾的有三点。第一点就是,在最开始构思这篇文章的时候,太过“相信”龙应台先生的话了(手动狗头)。直到写作中期,我去深入了解这朵花的习性的时候,我才发现,沙漠玫瑰竟然不是沙漠玫瑰,这种植物,名叫卷柏,也叫不死草,而不是什么沙漠玫瑰。所以龙先生的文章是有文学修饰和含义在里面的,不能说他完全虚假,但也不是真相就对了,以至于我的文章也成了文学修饰的产物。我是比较注重文章真实性的,所以这就算是第一大遗憾了。
第二点就是,我思维太过跳跃,情节拆分的太零散,以至于前面埋的伏笔很多都没有填好,当然这也和我的写作风格有关。说到这个风格问题,就要扯出第三点遗憾了:我所塑造的人物还是不够丰满。朋友看完文章给我提意见,她认为我这篇文挂名41,其实是21。闵玧其看上去要比金南俊更爱金硕珍。我相信你们读完可能也会有同感,但我要给金南俊“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