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本书的女主角!
“吵死了!想要美好的生活自己去动手创造啊,没事瞎歪歪啥呀!”流星降临刚一降临到曙光森林的湖泊旁就开始骂骂咧咧的。
“我才是主角,作者给我闭嘴!”
大家好我叫小懒,呸!我叫水银镜,刚才那个名字是因为作者懒得给我取名字给我胡乱取的,这个才是我的名字,没错是我自己取的。
唉~就在刚刚,我像平时每个灵一样吸收天地灵气,结果突然我全身散发出银光,我想我大概是像老一辈灵说的,只要不断吸收灵气就可以化灵成神,但是我还是有些不确定,然后我就听到了全世界包括这本书的作者的心声。哈?我是书里的人哦,而且现在还是在这本书。无所不能的主角了哦!那么现在我该干些什么呐?毕竟已经是无所不能的存在了。什么?冒险!作者你没问题吧,我都已经这么强了,还冒什么险,我决定了!我去回归许久不曾为人的生活了,我要重新做人啦!
我应该变成男的还是女的好呢?我已经死了好久了,已经忘了我以前的一切了,包括性别……啊!该不是作者根本没有想好我的过往才让我忘了的吧?或者我根本就是被直接创造出来的人物,然后设定为忘记过去的灵。嗯,不管了,现在要紧的是我是变男变女。嗯?要我变成女的?唉~作者你好色哦!哦~什么?在江湖上行走也方便,是吗?我可是神诶!管他方便不方便,不方便打到他方便一地!什么?我不是你想要的样子,那我该是什么样子?嗯,一头银色的长发,魔鬼的身材,天使的脸庞,36D的孕,开口是带有温柔气息的**音,要素也太多了吧!
经过我和作者半天的商讨,于是我保留了前三项设定,于是就这样我成为了这本书的女主角,至于以后我会去干什么还是个未知数,总之先变成身着一袭白色水袖,散披着银色长发的平胸美少女,向着附近的西服中世纪城镇走去。
啊!还有就是我已经好久没当过人啦,所以有时会说一些胡话,并且与作者无关,请多多包涵,谢谢!
为什么我会说那句话啊!作者你给我解释一下,不要不回答!
……我独自一人走在黑暗的树林中,但是我并不会像普通美少女那样感到害怕,我可是可以和这本书的作者交流的女主角,我怎么可能会感到害怕,再说我都当了大概有几百年的灵了,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啪”,一只箭戳在了我的头上,呜啊~好痛,看来完全模拟人类果然不是什么好主意。“啪”,又是一箭射在了我的心脏上,看来是个老弓箭手。我开启上帝之眼,十几只绿了吧唧丑陋的哥布林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它们的领袖是进化了的皮肤为墨绿色的大哥布林,就是它拿着弓箭射的我,然而现在它们瞳孔异常大的眼睛已经充满了疑惑与焦躁,但是我懒得去一个个解决它们,毕竟太丑了不想去碰它们,于是我心念一动,它们就变成了血的烟花。嘛,变成烟花的它们还是挺漂亮的,在烟花之中十几道灵魂溃散在空气之中,变成了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