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年看猪案——简评李杭育《公猪案》
熟知作者的人,恐怕会对其成名作《最后一个渔佬儿》中的福奎记忆犹新。他在二十年后的新小说中,再一次“贴地气”地使用了来福和旺财作为主人公和主角猪的名字。作者将这对冤家安插在太平天国、土改以及当下来展开三个关于猪咬死人的故事。年代不同,但却撞了人名、猪名,甚至案情,故事还都发生在青芝坞,这种刻意的“凑巧”,让本该并行的三条线,互相交织,煞是有趣。
青芝坞、东穆乡、留下,这些真实存在于杭州的地名,都被作者妥帖地放进小说中。信手拈来之际,模糊了虚构和现实。说起写实,你不得不佩服书中关于猪游荡、配种等的描写都是这么细致入微;说起虚构,作者并不是一味地天马行空,而是在写实的基础上,飞起来些。他写刽子手砍头,淌出来的血竟冲得蚂蚁也蹦跳起来。写来福梦游,每次都能碰到些不合常理的事。
有人问作者写这部小说有什么企图?他笑笑:“纯粹为了好玩。”但我从中却读出了人的恶以及时代环境下的无奈。为了吃到肥猪肉,人可以让猪吃尸首,猪吃人,人吃猪;而一旦闹起猪瘟疫来,人又不得不把这最好的朋友给屠杀。在讲当下的这个故事中,旺财咬死了人,只能以猪命陪人命。来福看着被注射安乐死的旺财,想起因治水已不让养猪,忍不住和猪说起话来。正如鱼佬儿福奎,猪倌来福也不得不面对与猪分离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