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缨的七封情书(5)
去见他,多美好啊,去见他。
这又让我想起我那天跟你聊到的,男神与喜欢的男孩子的区别。真的男神和喜欢的男孩子是不一样的。男神是生来就站在聚光灯下浑身笼罩着一层光让你忍不住惊呼膜拜感叹他怎么这么棒。而喜欢的男孩子不一样,他自己就会发光,就算在黑暗里也是最耀眼的存在。男神和你总是有些距离的,但你不会为这些距离遗憾,你只会觉得这很正常,而喜欢的男孩子,是跋山涉水也要过去偷偷看他一眼的存在。他什么也不用做,你就会想向他奔去。
你就是喜欢的男孩子啊。
啊,好棒。
对啊就是好棒啊,我真的做梦都梦不到这么美好的东西。
好了,就到这里吧,也不早了。
晚安。
莫缨
18.12.23
No.24
常起铎:
我今天突然想到我的葬礼。
我想,我想我应该会躺在棺材里,脸色有点发白,你不必担心,这是正常现象。我想放葬礼蓝调,加上I've seen the hell。要黑色的棺材,灵堂也以黑色为主吧,不要弄太多白色,太轻了,压不住。
我会静静地躺在那里,也许面带微笑。你会俯下身来最后一次亲吻我,你会说些什么,然后第一个将一支白玫瑰放在我的胸口。接下来宾客们走上前来,也许很多,也许很少,我还没想好。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与我告别,然后放下一支白玫瑰。等到这一切结束之后,我会躺在白玫瑰的拥抱中,也许这时候我的脸色就不会显得太过苍白了。
最后又是你走上来,你再一次同我讲话,但不是告别。然后你将一支红玫瑰放下来,这是唯一一支。
最后我的棺材被合上,光芒在我眼前消失,然后你们抬着我走出去,哀乐还在响。
我设想中应该是冬天,大雪纷飞,你没撑伞,胸口一支红玫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找到了挚爱。
或者是秋天,雨缠缠绵绵地下了好几天,到处都是生冷的灰,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雨腥味。我一直很喜欢雨天,从小就是。也许来的人会抱怨泥泞的路很难走,但是你不会,你只会沉默着,深一脚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污泥往前走。你撑着伞,胸口一朵白玫瑰。
也许我会英年早逝,梦想还没来得及实现,但最起码我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还活在爱情里,和你在一起。
你不要觉得这些话题太过于沉重,这是我们早晚要面对的,不是吗?况且你也不应害怕,就像莎乐美里所说的啊,我深知你一定爱了我,并且爱的神秘比死的神秘还要大些。除了爱我们什么也不必管呀。
也许爱情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但于我而言,爱情是支持这我不放弃这种垃圾生活的必需品。
就像我所讲的,你于我而言,就是光。是我每次爬上四楼仰望那扇大大的玻璃窗的时候所看见的澄净明澈的天光。
如果你不喜欢的话那我们也不要聊这些了,我们聊点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