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贞》
“你多暂回来啊?”毓贞把手机拿得很远,她说过,只有这样才能看清我。
“还要再住几天吧。过了小年,故宫里有活动,我想去玩玩。”我翻了个身,一手抓着手机,一手疯狂往脸上喷保湿喷雾——北京的冬天干得令人发指!
“这丫头真是玩疯了,还要待那么久!”毓贞一撇嘴,眉间蹙起,翠花趴在她的膝头,毛茸茸的尾巴尖儿从镜头前掠过。
“小时候天天听您念叨,记得长大回北京,我这才来几天就念叨着要我回去了?”
在我小时的印象里“记得长大回北京”是毓贞向我强调得最多的一件事,其频率赶超“认真念书”仅次“饭前洗手”。以至于我对城市最初的概念不是出生地LA,而是毓贞心心念念的北京;以至于12岁第一次被爸妈带回北京时,那感觉与其说是初遇,不如说是重逢来得贴切些。很多年之后读三毛,看到她对撒哈拉沙漠那种“不知所起”的乡愁,我想,我当年对北京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从前是你爸妈带你一起去的,这次就你自己一个小人儿,我哪能放心啊!”
我怕毓贞在这个话题上流连太久,于是想找些新鲜的事和她说,“我今天去吃了护国寺小吃!”
“是吗?你这小馋痨真是走到哪吃到哪。跟我说说都吃什么了?”毓贞捋着怀里的翠花,我几乎听见了那家伙喉咙里幸福的“呼噜”声。
“嗨,还不都是您老跟我念叨的那几样,什么豌豆黄、自来红、驴打滚……哦!我还尝了下豆汁,哇,好难喝哎!”回想起上午那馊抹布般的口味,我脸上的肌肉就不自觉发紧。
“哈哈哈,你多喝几回就适应了,北京人哪有不喝豆汁儿的!”
“豆汁……儿?”我的舌头几乎打结,但就是不能说出和毓贞一样流畅的儿化音。
而毓贞在教会我北京话这件事上,一直是孜孜不倦并乐此不疲的,“豆汁儿!这孩子,学英语把舌头学艮了,怎么不会打弯儿呢!”
从小在英语环境长大,能学会这一嘴甚至带点京片子气息的汉语,完全得益于毓贞的努力。当身边的Kate、Tom之流都在听《Mary lHad a Little Lamb 》时,我则在毓贞殷切的注视下磕磕绊绊地背“春雨惊春清谷天……”
印象比较深的,是小时候毓贞教我写她的名字,但是这个两个汉字对于写惯了英文字母的我来说,实在有些困难,所以不是把“每”和“㐬”写反,就是忘记“贞”里面到底有几横。每次都是坐在课桌旁边,委屈到哭哭啼啼,毓贞才肯放过我。她用铅笔反面的橡皮头戳戳我的脑门,“这小笨丫头!连俩字都写不利索!当年我和你二姨奶、三姨奶上学的时候,都在班上排前几名。你呀,真是一点也不随我!”
“啊!对了!我昨天去看三姨奶奶了!”我把手机扔在床上,去背包里翻东西,“她还给了我红包!”
“这么大人了,还给你红包呐!”
“我和她说啦,我说人民币拿回去不能花的,但是她非要给我,让我这几天拿着花。”我把红包拿出来给毓贞看,“看,上面写着‘吉祥如意’,还画了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