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奇葩同学们——沙雕班长丁丁(2)
掌声雷动,同学们用呐喊表示着自己对新班长的敬佩。少年在咽下昆虫的那一刻与过去的懵懂诀别,他明白了要实现理想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而且代价往往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自此不会再有人怀疑主任对它的偏爱,也不会再有人提出要与丁丁竞争班长。
万一主任让你也吃虫子呢?
丁丁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他的母亲是一个比较严格的人,一旦考试成绩不理想便会对他打骂,严重时甚至会将他赶出家门。从初中开始算起,丁丁已经被赶出家门七八次了,如果母亲气消得快,那么只要在地下室或者附近的车棚子里待上几个小时,就会被父亲接回来。但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就只能寄宿在同学家里了。
丁丁在同学家长面前就跟他的外表一样稳重、好学,不少同学的家长听说他的事情后都会对他表示同情,不仅让他居住在自己家里,还会让自己的孩子多跟人家学习学习。有时在同学家住几个星期就可以回来了,有时期末考考砸了,暑假两个月都只能住在同学家里蹭吃蹭喝。到了高二后,他也稍微明白了点什么叫不好意思,于是在内疚感和贪玩心的驱动下,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住网吧。
我们高中的附近有一所大学,大学城里遍布着各式各样的网吧,其中也有只要十块钱就能包夜通宵上网的那种。这个网吧的机子比较老旧,也没有禁烟,一般大学生都不太喜欢来这,所以环境相对来说比较安静。因为空位较多而且通宵便宜,常常会有把网吧当做低配宾馆的人来这里睡觉,丁丁就是其中之一。周一到周五,他会选择住学校的宿舍,到了周末无法住校时,他就会住在那个网吧里,作业则等到星期天回校晚自修时再完成。
由于住在外面吃喝玩乐
家里并不会给额外的生活费,所以周末的网费和伙食费都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丁丁是个能为班长之位吃下昆虫的男人,赚取生活费这种小问题自然也难不住他——他做了一个商人。
他先和同学合作,用同学的淘宝账号购买了好多箱的小零食,有些是干脆面,有些是奶茶,还有鸡脖亲嘴烧之类的,全部都寄到学校的传达室,然后再自己搬到宿舍里。由于学校的小卖部货物不是很齐,而且每天都会大排长龙,所以有不少人会选择去他那里购买零食。由于每天只能用一个书包把零食带到班级里(限制了销售量),要是卖的太廉价他就赚不到这周的生活费,所以他的价格往往都会比超市贵上一元。而对于干脆面这种本来成本就低的商品,干脆就价格翻倍出售
了。
很多同学,不,基本所有同学都觉得他是个奸商,不过这不妨碍我们照顾他的生意。虽然价格一直不怎么厚道,但我们知道他生活得不容易,而且小卖部排队确实非常烦人,所以他基本上每天都能把一书包的商品售罄。
日子久了,他的奸商之名也不胫而走。其他班级的同学也开始跑来购物,如果货不够了丁丁还会让对方来宿舍里提货,反正男生们都住在一个宿舍。有些老主顾在他这里消费了近百元,丁丁却没有给人家任何的优惠,有些同学心怀不满,决定自己动手“找回公道”,也就是趁着丁丁睡觉或者吃饭,到他的宿舍里自己“提货”,把被多赚的钱拿回来。道理上来说,这其实属于偷窃,但因为熟悉的男生之间互相拿零食或者餐巾纸就像口渴的路人摘闰土的西瓜一样,是“不算偷”的,而且丁丁吃水不忘挖井人,所以对这种事情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拿零食的都是消费比较多的同学。后来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货物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他不仅能够负担起自己周末的开销,甚至还能存下一笔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