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喵喵喵喵喵?
伸手过后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能表现的太熟稔,便装作不太熟的模样慢慢挪步进屋,任由大庆蹿在前面四处打量。
经过他们两人这段时间的收拾,整个房间已经和最初刚搬过来时截然不同了,看起来干净整洁许多。最醒目的就是摆在客厅里的那排堆满了书的书架,这些都是真正的沈巍留下来的,两人没事时也会看看。
不过对于大庆来说,这屋里的一切就都是陌生的了。他很快环绕了大厅一圈,走到白宇身边:“我还是觉得这个沈巍太可疑了。这么大个小区,他怎么就偏偏搬到咱们家对面来了?”
白宇挑挑眉,他当然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却不能说,只能佯作未闻,晃悠着走到书架前的书桌那里,一低头就看到上面放着几卷写满了毛笔字的宣纸。
——嗯,他的手笔。
白宇小的时候练过书法,长大了偶尔也会写个一两张调剂调剂生活。当初剧组布景时要求写点跟原著贴合的东西,他就磨墨在宣纸上写了一阕《大林寺桃花》,还有其他一些跟“桃林”有关的诗句,勉强应和了原著“邓林之荫初见”之意。
不过这会儿桌上写的那两卷就不是剧里的诗词了,而是他之前在这里随手写的。龙哥当时还开玩笑,说要给他弄个相框裱上,回头挂在客厅。他今晚临时起意,来这里准备做个名场面任务,却忘了这东西没收起来。
虽然在他的印象中,赵云澜应该不会写毛笔字,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先收起来比较好。
于是趁着大庆还在四处寻摸,白宇悄悄将那两卷纸折叠起来,装作四处翻找的模样,把宣纸塞在了桌上那摞书的最底层。
大庆果然没注意他这边的情况,还在那里秃噜剧中的台词:“在这个世上,两个人可能离得很近,却一直没有见过对方。但说不定从哪天开始,两个人就天天碰面——命运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不可言说的。”
白宇快手快脚完成收尾,松了口气,也有心情调侃对方了:“没看出来啊死胖子,还是只诗猫啊?”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脱口而出了。”大庆正弯腰翻看书架上的书籍,闻言转头笑道,“没准是我当年的主子说过的。”
“你可拉倒吧!你不是早就得了那个老年痴呆症,连你当年的主人是男是女,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了吗?”
大庆显然对他这个说法很不以为然:“你到底懂不懂?这叫做生命的烙印!烙印你懂吗?不因失忆而褪色!”说着翻了个白眼,懒得与这愚蠢的人类计较,见他也站起身走到书架前,便干脆利落放弃了这个阵地,转而向着内室走去。
剧里这个时候沈巍差不多也该回来了。不过现在并非剧里场景重现,朱一龙什么时候回来还是未知之数,所以白宇也不着急,任由大庆四处乱窜,只等任务完成收队回家。
岂料就是这么一放任,还真生出了点事端——
“哎?”
听到卧室中传来大庆满含疑惑的声音,白宇直起身望向那边,“怎么了?”
“不对啊!老赵,你过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