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凯千】鱿鱼丝传闻
*瞎写无逻辑无文笔
*大学生活忙到无厘头想哭
*典型题文不符但就很爱介个题目
(?大概是甜甜咸咸
*不喜欢01的小朋友,建议可从02开始看o
Bgm:天光——周柏豪
00
是“允许你丢盔弃甲软弱在我怀里”的关系。
是彼此爱人的爱人的关系。
01
小易先生有说过小俊同学在最难的时候,不得不养出了坚固盔甲。
所谓最难,是公司只剩他、只有他的时候;所谓盔甲,不过是从团宠到了被迫成为公司支柱,成为“一哥”。
转折点,是第二次见面——在公司。
是他来了,还是小朋友呢。
小俊同学会有意识地照顾他、拉紧他,会下意识地靠着他、忍不住近一点再近一点。
前者也许因为是对弟弟的照顾。
后者呢?
在接下来不断重逢与告别的日子里,渐渐清晰,那是对小朋友的喜欢,那种想晚上在他怀里安眠、清晨醒来身边是他的喜欢,那种长长久久的喜欢。
于是后来千玺弟弟就在小俊同学保护他的时光缝隙里悄悄长大。
从习惯抱着玩偶睡到接受怀里有只猫儿;从习惯站在他身后到承担起一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有一天,小易先生告诉小俊同学,换他来保护他。他只需要安心待在他怀里就好。
小俊同学只呆呆应了声好。
可感动要怎么才能说出口呀?
真是太难了,只好认命更爱他。
小俊同学划手机,刷到了葫芦兄弟,靠在小朋友身上说小朋友是他的小英雄,但也希望变成紫娃有个宝贝葫芦,吸掉他所有的重重心事。
小易先生说,那小俊同学就是他的宝贝葫芦,见到小俊同学,小易先生就觉得世界都清亮了。
可真好。
02
小易先生喜欢穿oversize,舒服。
后来还多了个缘由,他家猫儿总爱往里头钻,然后蹭蹭他。
尤其是oversize的外套,完完全全能够容纳下先生与猫,衣服裹起来,就是整个宇宙。
是冬天周末的一个下午。
公寓的门被拉开,小俊同学就知道是他的小朋友回家啦!
于是,在人拉下拉链准备脱下外套之前,猛得冲进小易先生怀里,撞得小易先生往后撤了两小步,才稳些接住他家大猫。
小猫爪顺着人敞开的外套,紧紧圈住想念已久的爱人的腰。脸埋在人怀里,贪婪地呼吸着带有易烊千玺味道的空气。
嗯,是有些凉凉的,带着外头低冷温度的空气还丝丝绕在爱人的外套上。
不打紧,这可是他的小朋友风尘仆仆赶来见他的赠品,蛮好的。
可 真满足,是想念得到了满足。
03
凭无限快乐证明我身价。
是吵小架。
因为这已经是小俊同学今儿吃的第28颗糖了,小易先生有些愠怒地啧了一声,问他牙还打算要不要了?
小朋友居然凶他诶?
小俊同学的猫脾气也就上来了,傲娇生气得不行,转身面着墙,不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