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岳】 得到和失去(2)
灵超看岳哥走了,又想了想他的话。
算啦,一个大男孩子,表白有什么大不了的!
然后他就一鼓作气地推开门。
“木……木总!我喜欢你!”还好,虽然有点结巴,但还是说完了。
“哦……小灵啊,”木子洋慢悠悠地把头抬起来,“那要和我谈恋爱吗?”
诶?
接下来,灵超一直没从震惊里出来。
什……什么?
我这么轻易的就有男朋友了?
我有男朋友了?
岳明辉,住在312号房。
没有固定工作。
每周六下午会去一次超市。
不抽烟,偶尔喝酒。
……
其实他要是继续想下去的话,这些零散琐碎的事情,可能一个小时都不会想完。
卜凡不是什么跟踪狂。
他也没有特意记住这些。
简单来说,他有病。
超忆症。
大概就是没有遗忘的能力。
他能把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能具体到任何一个细节。
听起来,好像挺让人羡慕的。可卜凡其实烦透了。
什么都不会忘。
好的坏的,都记得一清二楚。
可第一次看见岳明辉那天,他终于体会到了这病的好处。
九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四十二分。
卜凡第一次见到岳明辉。
他蹲在地上,摸一只懒洋洋躺着的猫。
岳明辉的头发是新染的白金色,头顶还扎着扎着小辫子,穿一件白毛衣,笑得也像一只猫。
卜凡后来多少次回味咀嚼这个画面,清晰得就像高清相机拍下来的照片。
卜凡的视线停在他笑起嘴角的弧度上,泛着粉红的指尖上,从领口露出的锁骨上。
他大概是一见钟情了。
岳明辉和卜凡算是邻居。
住在同一栋楼,只是差了几层。
卜凡不太会搭讪。
所以他只是默默关注他。
这样也挺好的。
岳明辉站在自家门前,但钥匙怎么也找不到了。
他把所有的兜都翻了一遍之后,无奈地认命了。
正当他准备叫开锁公司的时候,肩膀被人碰了一下。岳明辉一回头,竟没有直接看见那人的脸——他太高了。
岳明辉看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食指上挂着一串钥匙。
“是你的吗?”卜凡问。
这是卜凡对岳明辉说的第一句话。
“是的是的,谢谢。”
这是岳明辉对卜凡说的第一句话。
大概值得在卜凡是脑子里再回忆个几百遍。
今天卜凡还是盯着岳明辉上楼,看见他站在门口翻口袋,大概是找不到钥匙了。
然后卜凡就像倒监控录像一样回忆了一下,岳明辉在上第三层楼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口袋里掉出来。
然后卜凡就去找了一下。
然后他们就认识了。
一开始关系就是熟悉一点的邻居,互相见面能打个招呼那种。
可能因为总是偶遇,就更熟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