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鲜肉合同的事件始末
不过事先要说明,我的所有说法都没有记录在案的证据,讽刺的是,这是事实,但是我无法证明,只能再次寄希望于你们所有人的信任。
这件遗憾的事是这样引起的:
大约在2008年9月7日,汉中市水河区滨江工程大学的七名本科学生接到了学校的任务,参加位于西山工地的生产实习,实习工作持续一个月,期间要求学生接受单位指派的任务和混乱的工作时间。我正是七名学生中的一个。
就如我们之前所想的,这份工作相当辛苦,而且不很体面。
我们一行七人来到的时候,这个工地刚刚开工,这尘土飞扬的工地中孤零零地杵着一个白白净净的板房,白净到里面空无一物,以至于我们来了之后接受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亲手把所有的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搬进去,但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实际上绝不会住在这里,我们下班之后要回学校完成学习任务,这边很明显不是能学习的地方。事实上,之后我们知道了,领导和正式员工晚上都有机会回家舒舒服服地休息,除了质检员以外谁都不会住在这里。
说到工地的环境,实在不敢恭维,没有厕所,还时不时停水断电,有一次断电之后很长时间终于来了电,结果当时一个板房内部线路直接接到板上,电了不少人。我发誓连马厩的环境都比这好得多。
但是乱归乱,工作一开始还算顺利,如果说“什么都学不到而且三班倒干杂活”就算顺利的话,我们都能够顺利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好在我们与总工达成了口头协议,基于我们的工作期间的合理开销以及上下班的乘车花费,总工许诺实习结束之后按人头派发实习补贴。
当时的对话大概是这样的:
我们问总工:“我说,我们会有实习补贴的,对吗?”
总工笑着说:“有的,这个我们肯定是会考虑的,毕竟你们是三班倒的,晚上也是要通宵上班去现场的。”
我们松了口气,没指望实习补贴的数额有多令人满意,由于当时只是把它看作了一种承诺,再加上这是学校的任务,我们觉得有学校撑腰,所以我们谁也没有追问这“按人头派发”的实习补贴究竟是多少钱,更别说签订合同。
我们没有问,但关于薪资标准,倒也不是真的一无所知。实习期间,单位里来了一位学校的同门,他是自己上门儿来找这个单位实习的,当时,我们都在办公室听他和技术负责谈薪资的事,他说干可能就半个月左右,这边工地说可以按五十一天算。
听到这,我们倒也觉得这工地挺厚道的,工资虽然赶不上质检员的四分之一,但至少他还能有个五十,不枉费吃这么多灰,如果标准相同,也不枉费我从早到晚盯着电脑屏幕编录三遍一模一样的钻孔数据,还好有个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