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汝】沉默的尘埃(2)
整整年,我望着那个人的背影,苦涩甜蜜冰火两重天,却始终不曾靠近。
沈绛和那个人渐渐开始争吵,这是必然的,同样光芒万丈又炽热的太阳,靠得大近便容易相互灼伤。但我亦明了,无论太阳运行向何方的轨道,它永不会俯瞰地上的尘埃。
在太阳的茫茫征途中,2010年的陆小笛, 是不在他人眼中的卑微小人物。
三:
小人物总是注定活得平凡又辛苦。16 岁我就明白的道理,在职场上仍然是万能定律。
“拜托帮帮忙, 来前主编下了死命令,拿不到采访,我的饭碗很可能就保不住了。”我说得口千舌燥,半是演戏半是认真,打了最大一把苦情牌。
你缓缓拨弄那色石绿原料的手顿了顿,静静抬起头来,嘴角扬起一抹轻佻的弧度:“ 关我何事?”
一字一顿,字字诛心。
我突然想起有一期周刊的收藏品版面,几个编辑为世界上最锋利的刀产自哪里争得面红耳赤。那时候,我的心里就有个声音,一遍一遍,小声却坚定地说世上最伤人的,是那如刀锋般的言语。
我们都曾年少,身怀利刃,断人筋骨,却不自知。
记得那是沈绛和她男友吵得最激烈的那次。沈绛先不声不响地拿到了国外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临出国前几天才向男友坦白。她希望男友随后考来,男友却怨她自作主张。平日温美如玉的少年,狠狠甩袖离去。
我去劝沈绛,她开始只是将脸埋在膝中,突然却抬起头来,盯着我展开一个奇怪的笑:“其实他不去,正是你希望的吧?”
“……什么?”
“呵呵。你不是喜欢他吗,以为我看不出?”沈绛眉角眼梢豁然添了几分凌厉和得意,“就算是我不要的东西,照照镜子,你配吗?”
那是我第一次见识言语这柄伤人的利刃,第一次,就被伤得千疮百孔。
多年前的我,生存在骨架中的,就是儒弱、自卑、胆小这种种生命的失败调料。而自尊,是仅存的,包裹我这骨与身的最后一层皮。
沈绛击得我溃不成军后扬长而去 ,我怔怔地在原地站了十分钟,才慢慢回过神来。然后,我看到了她不慎落在墙脚的手机。
然后,我做了一生中最卑鄙、最后悔的一件事。
我拿起她的手机,找到那个在心里念过千百遍,却始终不曾叫出口的名字,发了那条短信——
我们分手吧。
四:
情感学家说人过了23岁就开始喜欢回忆,因为那之后的生活中,单纯的甜与苦,都会渐渐消失。所以我总是轻易原谅自己,在任何场合陷人对往事的追悼。但很显然,在吴亦凡你的眼中,眼前这个突然神神叨叨,突然又双目呆滞的小记者很讨厌。
“没事了就出广左转知道吗?”你揉揉眉心,脸上仍无半分商量的余地。
你的难搞在我们]周刊已经是个传奇。别的手工艺人都想方设法让媒体宣传,你倒好,和这家祖上经营了几百年,却日益式微,也许不久的将来就会完全消失的颜料坊,就这样静静地藏在人烟寥寥的深巷中。周刊的四大版面记者一一登门,再个个臭脸归来。连对美男最感兴趣的前辈也皱眉:“那是个美人, 可惜是个变态的冰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