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婚姻:情爱还是恩爱?
爱情是美好的,但这美好的东西却往往伤人最深,原因何在?
* 许多人怀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步入爱情婚姻。
* 许多人结婚时对如何建立长久的婚姻没有任何打算。
* 许多人怀揣着爱和婚姻的神话走进婚姻殿堂。
“当和她(他)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我的心狂跳起来,我的灵魂已经被她(他)攫走了,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她(他)”,这是在许多小说描写的,电影里面也常常出现这样的场景,也是许多青年人所憧憬的爱情突然到来时的幸福时刻。我们大多数人经常为了那个幸福时刻的到来众里寻她千百度,寻寻觅觅寻寻;或是痴痴的等,傻傻的等,可是我们的爱情鸟它还没有来到。爱情的浪漫期待往往被现实的失望所淹没!
在“五四”之前,我们中国人的基本爱情观是什么?是“夫妻恩爱”和“相濡以沫”。我们最伟大的爱情史诗,就是牛郎织女的故事。他和她爱来爱去,还跟王母娘娘斗来斗去,到底图个什么呢?是“夫妻双双把家还”。回家以后又干什么呢?是“你挑水来我浇园”。
我们中国人一直讲究的是“恩恩爱爱”。为什么恩在前,爱在后?夫妻之间,何恩之有?其实就是因为我们几千年来实在是活得太苦了。一个贫女如果能够找到婆家,就等于有了供养者,所以叫做“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丈夫对她当然是恩重如山。反过来,一个女人如果肯嫁给一个穷小子,给他稳定的家庭生活、子孙后代和规律的性生活,那么他怎么会不感恩呢?这就是爱。随后,以这样的爱为纽带结合起来的夫妻,怎么会不拼命地维系自己的婚姻与家庭呢?
可是自从“五四”以来,大多数中国人的爱情定义已经至少被大部分地“西化”了。结果,越来越多的男女根本不知道“恩”为何物,反而口口声声说“跟你结婚是看得起你”。结果,“浪漫情爱”被推崇到了极致,反到在爱情里受够了伤害,再也找不到爱情了。
西方的浪漫情爱产生于11世纪。那时,欧洲仅有的有点文化和精神需求的男人,只有骑士阶层;他们所能看得起的仅有的女人,只有贵族的妻女。可是,欧洲的等级制度森严到上级贵族可以杀死下级贵族的地步。骑士只是兵头将尾,是最低的等级,往往连贵族都算不上。他们即使疯狂地爱上贵族的妻女,也不可能斗胆迈过雷池半步。结果,他们不得不浪漫起来,形成了四大特征:一是爱情只在于追求,不在于结婚(其实是可望而不可及);二是爱情只讲心灵沟通,不谈俗事(其实因为一切非情感的要求都是痴人说梦);三是男追女,而且无性,而且一定要有许许多多矫揉造作的表面礼仪(其实是男的怕稍有越轨就被杀头);四是爱情中有浓烈的自虐倾向,似乎失恋比结婚还美好(其实是弱者只敢打自己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