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EDC
正是圣诞节的前一天,天气还很寒冷,街上的行人还没脱去冬装。
EDC裹了裹身上的皮夹克,蹲在马路边。
这件皮夹克是去年最流行的款式,青年们的最爱,价格不菲。
原身应该是个败家子,不知怎地在夹克上划了一道口子,在领口处,很细小的口子,就惹了主人嫌弃,被直接扔掉。
当时程勤(魂穿)被捡垃圾的老头盯上了这块肥肉,最后还是他仗着年轻体壮抢回衣服。
他觉得很值,以他上一世的收入,或许要干上一个月才能买这么一件。天有些阴,不见太阳。无论车辆还是行人,都显得很慵懒,连骑车的人蹬脚蹬都轻飘飘的。
看着街上的行人暗碎一声:一切还没开始呢。
前世他才三十岁,无论活着还是死掉,都是个很年轻的岁数。
他一辈子都没出过小县城,脑子不大聪明,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出门打工,干了十几年,积攒的家本,足够养家糊口。后来也买了房子,取了村隔壁的寡妇,自己重生时,女儿刚满两岁。
就是这样很平淡的生活,也许会一直平淡到死掉那天。
一阵凉风吹过,陈冠希用力捏了捏鼻子,把眼睛里酸咸的液体化作鼻涕擤掉。
所以说,他这种平凡而安,家庭和睦的人,对梦想这个词,真的理解不多。虽然在他看来,当摄影师和搬砖没什么差别,但他不想为了这个身体那份莫名其妙的追求而去继续干这个。
两个月,他适应了周围人的阿谀奉承,却没适应这个这个陌生的城市。
他对城市非常的不喜欢,恐惧,厌烦。
他怀念家乡的小县城,买任何东西走不出一里远都能买到;他怀念老婆孩子,晚上吃过饭一家人去城边那座小桥看流水。然后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直到夜深,哄了孩子睡觉后还有些床上的情趣。
一辈子的贱命,就算重生了也高贵不到哪去。掏了掏里怀兜,摸出烟盒来,掂了掂,一根白杆白嘴的香烟露在撕口处。
“最后一根了。”
稍微犹豫了下,还是抽出那根烟,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清新的烟草味道让他混沌的脑袋也清醒了些。
叼在嘴上,点亮火苗。
“噗!”
火灭了,狂风将火苗熄火。
撇了撇嘴,擦了擦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