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集藏【小说《剑侠传 》明-王世贞】(3)
一妹以天人之姿,蕴不世之艺,从夫之贵,荣及轩裳。非一妹不能识李郎,非李郎不能遇一妹。圣贤起陆之渐,际会如期,虎啸风生,龙腾云合,固非偶然也。将予之赠,以佐真主,赞功业,勉之!勉之!此后十余年,东南数千里外有异事,是吾得意之秋也。一妹与李郎呼沥酒相贺。”复因命家童列拜,曰:“李郎、一妹,是汝主也,可善事之。”言讫,与其妻戎服乘马,一奴从后,数步遂不复见。
靖据其宅,遂为豪家,得以助文皇缔构之资,遂匡大业。
贞观中,公以左仆射平章事。适东南蛮奏曰:“有海船千艘,甲兵数十万,入扶余国,杀其主自立,国已定矣。”靖知虬髯成功也,归告张氏,共沥酒向东南拜而贺之。乃知真人之兴,非英雄所冀,况英雄者乎,人臣之谬思乱者,乃螳臂之拒走轮耳。或曰:卫公之兵法,半是虬髯所传也。
嘉兴绳技
唐开元年中,数敕赐州县大酺,嘉兴县以百戏与司监竞胜精技,监官属意尤切。所由直狱者语于狱中云:“傥若有诸戏劣于县司,我辈必当厚责。然我等但能一事稍可观者,即获财利,叹无能耳。”乃各相问,至于弄瓦缘水之技,皆推求招引。
狱中,有一囚笑谓所由曰:“某有拙技,限在拘系,不得略呈其事。”吏惊曰:“汝何所能?”囚曰:“吾解绳技。”吏曰:“必然,否当为尔言之。”乃具以囚所能白于监主。主召问罪轻重,吏云:“此囚人所累逋缗未纳,余无别事。”官曰:“绳技人常也,又问足异乎?”囚曰:“某所为者,与人稍殊。”官又问曰:“如何?”囚曰:“众人绳技各系两头,然后于其上行立周旋,某只须一条绳粗细如指,五十尺,不用系着,抛向空中,腾跳翻覆,则无所不允”官人惊悦,且令收录。
明日吏领至戏场,诸戏既作,唤此人令效绳技。遂捧一团绳,计百余尺,置于诸地,将一头手掷于空中,劲于笑,初抛二三丈,次四五丈,仰直如人牵之,众人惊异。后乃抛绳虚空,高二十余丈,仰空不见端绪。此人随绳手寻,身足离地,其势如鸟,旁飞远扬,望空而失,脱身狴犴,在此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