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异类”
1997年,我7岁。
大院里住着一个女人,穿鲜艳的裙子,戴闪亮的耳环,每逢周末,还会抹上鲜红的口红。
在我的记忆里,她实在太漂亮了,以至于我整个童年,总是有意无意地模仿她的动作。
但大院里的成年人不这么想。
女人们聚在一起打牌,总会把她的穿着打扮,拎出来批评一番,有人骂她骚货,有人说想撕烂她那张嘴。
说到最后,总会低下头来教育我们小孩子:“你长大了不要学她,涂口红戴耳环,那都是不正经的女人。”
当时,谁又能料到,2017年的今天,遍地都是“不正经”的女人。
即便是朴素如我,也拥有了好多管口红。曾经象征着妖艳的东西,如今就像穿衣吃饭一样寻常,提亮肤色而已,何来上纲上线?
戴耳环亦如是,穿高跟鞋亦如是,化妆亦如是。
世上的一切,皆如是。一个人是异数,人多了,便是寻常。
早几天,给妈妈买了一套珊瑚绒的睡衣,非常厚重,穿起来像头熊。
在我们这个城市,是没有人会穿着一套珊瑚绒睡衣出门的,太不得体了。
但我的老家很奇怪,一个四线小城市,人人默契一般随和。女人们出门打麻将,吃烧烤,遛狗,都懒得换衣服,穿着厚厚的珊瑚绒睡衣就出来了。
所以,我们时常会看到两个穿得像毛毛熊的女人,在街头相互寒暄。那个场景,总是令我心里涌起一股温暖。
我的老家,是一个人和人可以穿睡衣见面的城市。
但现在居住的城市,是不可以的。人人穿戴整齐,哪怕是下楼溜孩子的女人,也总是穿着风衣和靴子,把自律和精致挂在脸上。
有时候我会想,这一大街穿戴整齐的人,去了我的老家,会不会也欢欢喜喜地换上了睡衣,下楼打麻将,吃烧烤,遛狗?
或许,没有人真正拒绝毛绒睡衣,只是,别人不穿出去,自己就不好意思穿出去。
所谓的“入乡随俗”,俗,就是指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
大多数人走路等红灯,你走路就要等红灯。同理,大多数人闯红灯,你一个人站在路口等绿灯,看起来就像个傻子。
这世界的规则,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理。因为,规则,归根结底,是大多数人制定的。而真理,却并不一定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我记得学生时代,班上有个同学,总是被舍友欺负。
没别的原因。因为他念书特别刻苦,舍友们通宵玩游戏,他坐在台灯下背古代汉语,舍友们十点才起床,他七点就去图书馆占座位。
所有人都瞧不起他,对他的勤奋不屑一顾。
哪怕所有人都知道,一个好好读书的学生,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诟病,但大家就是排挤他。
因为他,是那个少数派。
少数派,常常意味着不被理解,不被倾听,不被尊重。哪怕没有作恶,并不影响任何人,依旧逃不脱众人的非议。
比如,20年前涂口红的那个女人。又比如,今天的同性恋、丁克族、不婚族。
少数派站在社会的边缘,仅仅因为跟大多数不同,便被排挤,被歧视,被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