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纪 第一章 麻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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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曦光,柔和的照在美丽的池塘上,沾起点点星光;荷花上的“珍珠”缓缓地滴到湖面,引起一圈圈涟漪。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此刻,一只小小的蚂蚁从洛府一角的蚁穴探出头,在开始一天的忙碌之前,它准备晒晒太阳。不过,它一出洞口便发现,阳光被遮住了。
这个物体对这只蚂蚁来说,是个庞然大物,它只能看到这个物体的一段弧。不过据它经验,这是个轮子。但这个物体也不像马车——它似乎没有篷子。这只蚂蚁的好奇心很强,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它决定沿着轮子爬上去看个究竟。它爬啊爬啊,感觉十分享受。蚂蚁喜欢曲线,它在爬的过程中感到很快乐。这种快乐很奇妙,但它不知道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也不可能知道。
它用了好长一段时间爬完了一小段弧,太阳已完全升起,开始向上移动。蚂蚁看到了一个木板,它连接着大木轮。蚂蚁继续向上爬,一直爬到顶,又看见了三个木板。它心想,这应该是一个带轮子的椅子。它沿着木板爬行,遇到了一个直角——它不喜欢这条路,太死板,没有圆的美好感觉。于是它准备原路返回。突然,一个声音从洛府的一个房间传来:
“金秀,情帮我把轮椅搬来,谢谢。”
“好的,天依小姐。”接着是一串哒哒哒的跑步声。
蚂蚁吓了一跳,赶紧从轮椅上跳下去,钻回了窝里——它对人类有一种天生的恐惧。
一双粗糙的大手把轮椅搬起——它们的主人就是金秀。金秀已在洛府干了二十年,此刻已步入中年,是个慈祥的大妈了。
洛府的一件屋内,一双美丽但略暗淡的绿瞳眼睛正注视着窗外,注视着阳光。此刻,这位女子在曦光的照耀下,美若天仙。她皮肤洁白,仿佛是白雪公主转世,身材十分匀称,几近完美,头上的飞天髻又给她的脸平填了几分可爱。不过,上帝总是那么不公平,在给了这位女孩美貌后,也回收了她的行动能力——她的腿是废的。
“天依,轮椅搬来了。要我帮您吗?”
“不了,谢谢你。”天依疲惫地坐起来,费力的让自己的屁股坐在轮椅上,然后把那双废腿搬了下来。
“金秀,推我去晒晒太阳。”
“是,小姐。”
金秀推着天依来到池塘院里,此刻的荷花已经全部盛开了。天依淋浴在阳光下,惬意的闭上了眼。金秀不忍心打扰她,就悄悄走了。
天依在晒太阳时,最喜欢回想小时候天天与父亲一起的日子。天依没见过自己的母亲——因为她再生天依时难产而死了。天依的父亲叫洛泉,是冀国的第一捕快。他的佩剑是传家宝——洛神剑。传说,在公元103年,第一位洛神曾持此剑,带领人们击败了魔血族。不够遗憾的是,此后的洛家人,都无法激活出洛神剑的力量。
小时候的天依,经常看父亲练剑。父亲也经常把剑锁在剑鞘里给小天依玩耍。洛泉并没有因自己的女儿是个残废而嫌弃她,反而对她异常疼爱。那个时候,天依可以算上是最幸福的女孩了。
好景不长,天依六岁时,魔血族卷土重来,洛泉加入了国联皇家禁卫军,从此,天依就很少见到父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