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弹少年团/闵玧其」无题
*闵玧其视角 第一人称 回忆/自述向
*超忆症
我曾经认为"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能够为爱人翻山过海,以与对方来相遇。后来却发现山高耸连绵,海望不到边,自己和爱人早已在相互寻找的路上失散,偏离原来的轨道。
一切都变了味。
我不是我,她也不再像她。
——
我躺在病床上,头顶液瓶连着手背,向我输送维持生命必需的养分,成天在医院里当活死人导致我的时间观念很差,只有丝丝凉意渗进血管又融合在里面才让我有活着的实感。
啊...真是...糟透。
医生说我的时间不多了,的确,我甚至能清晰地感受到生命力一点点从我身体里溜出去,像是没有底的沙漏,只能眼睁睁看着上层的沙子慢慢流逝,在时间的漩涡里下沉,窒息感涌上。这可比走在大街上突然被车撞死要痛苦得多。
矫情点儿来讲,让人不舍得离开这个世界的原因,无非就是金钱,权利,梦想,或是爱情。前三项是执著追求的目标,最后一样只能作为留恋世界的念想。
命运轻而易举地把我击垮,二十多岁就失去追求目标的自由。同时我也草草了结自己的念想,这下看来的确没有苟活的理由了。
说起来,我这一辈子谈过三回恋爱,其中青涩懵懂的初恋算不上值得回味,反倒是第二回让我印象深刻,第三回...或许算不上恋爱。
第二任女友姓方,名唤阿米。
阿米是个可爱的女孩儿,用那两年流行的词语来讲就是"犬系女友",长得也像小狗,那双眼尾下垂的眸子总是闪着光亮,本该让她风情万种的泪痣也被衬得活泼起来,鼻梁算不上多高,但是侧脸好看得不行。
和她谈了三年五个月零两天的恋爱,大概是我糟糕透顶的人生里最美好的部分。我从那时候到现在活生生从宅男代表成为了旅游专家。确定关系第一百零一天,她拉着我去卢浮宫,在繁杂而精致的水晶顶灯下,阿米无意识地嘟着嘴,手指维纳斯对我念叨:
玧其,她为什么没有手臂呢?
我也不算是有什么艺术造诣的人,顿时被她的问题噎住,于是不懂装懂地含混过去——这叫艺术。
阿米应该是对我这种敷衍了事的态度气到,一副不满意的模样,又开始不知嘟囔些什么,我五分钟只听清五个字——
切,不懂装懂。
于是我当着在场所有游客的面靠过去,稍稍弯腰,在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上啄了一下,阿米瞬间煮熟了一样...不对,应该说像煮熟的虾子一样,找个词大概就是面红耳赤。
她并不习惯公共场合中的亲密,这点倒是不像"犬系"的表现。不过我当时很喜欢她的反应,这让我觉得她在我心里的可爱指数又升了一个level。
交往第三百四十六天,第二次出远门旅行,八点二十分的航班,到巴斯已经是九点五十八分。我们去酒店存了行李,阿米居然还想要出门。她买了酒——两罐黑啤,牵着我在空无一人的街上无头苍蝇似的瞎转悠,先往东,向南,再向南,又朝西。她走一路也喝了一路,在第五口的时候已经步子发飘,等意识到迷路,她早已经晕晕乎乎地讲胡话了。
三百五十多天的恋爱中我明显感觉到阿米神经有点大条,因为经常做一些我不是很能理解的行为,就比如说这样。
当时半夜一点多将近两点,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她迎光站着,被路灯刺得睁不开眼睛,满脸通红的,小小一只已经站不怎么稳还摇晃晃逞强要走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所以我趁着她不清醒的时候偷偷亲了她的脸颊,然后背着她一步步走回酒店——也不知道阿米小朋友为什么能走这么远,反正我回去就很累。阿米醉醺醺的还要和我聊天,回家路上逐条罗列我的缺点,字眼上适合拿来吵架,语气像撒娇一样,后来讲着讲着就睡死过去了,流我一肩膀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