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虫
你有没有的过你会长久的和某个人生活在一起,一起在过去?
【一】
我与当然小姐相识在高中,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正好回家探亲,我们在KTV认识,当时我和朋友们在点歌,高中的时候我并不是很会唱歌,她几乎是突兀地闯进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就被一个朋友打了招呼,原来是朋友的好友。我其实并不喜欢和不认识的人一起唱歌,这让我做本不擅长的事更加紧张。
我挥挥手打招呼,也止于此。
彼时我正在读高二,寒假时代替父亲回老家探亲,鹅毛大雪飘洒下来,竟然让人有一种怪温暖的错觉,唱歌的一个好处就是会把人唱的热乎乎的,我忘了是哪个作家说:我发烧了,身体像一个小火炉。我就像个小火炉,但湿漉漉的内衣碰到外面的寒风就会迅速冷却,然后整个人就怪难受的。朋友们陆续离开,我也准备打车回自己的酒店,走的时候大家约好之后再见,事实上每年一见已经使大家的联络越发稀松。当然小姐站在站在歌厅门口等车,那时候老家是没有手机打车这种新鲜事的,出租车也很难找,当时大晚上已经十点多,昏暗的路灯给人一种不安全的感觉,我问她怎么称呼,她笑了起来,先是一种很明媚的感觉,“叫我当然就好。”我从没听过人叫这么奇怪的名字,我读过不少文章和故事,千奇百怪的名字如云雾缭绕,但我没听过这样的。我问她要去哪。
这时候披着绿皮的出租车好像桉树叶一样,黄色的大灯照在她橘色的外套上,“你要一起上车吗,晚上很难打车,这里。”天色已晚,我也没有想在外面再逛,就坐在后排,她坐在副驾驶,我们没怎么说话,我在途中就下车了,在酒店对面的酒吧坐了一会,然后回去。
这很好,北方的暖气。
没过多久我的账号就被一个红色长裙的头像打搅了,我没有点开,但我感觉可能是她,我问,“当然小姐。”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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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由此成了我最精致的梦魇
【二】
我向来独居,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但我经济并不独立,可家里也不缺这点钱,我过得很阔绰,尤其是在高中,我几乎不会有缺钱的这一天。
我的家业很殷实,这归功于我的父亲,他和我的母亲在单位附近居住,而我就被随意安排在一处市中心的复式楼里,这样无论我去哪里都很方便。
我也当然小姐此后很久没有见面,她说她和我的朋友,事实上就是我一年一见,一见一首歌的那位朋友的联系并不密切。寒假的时候我有大把闲散的时光打发,这些时光里我们聊过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