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月球·一(5)
纸张都泛黄变脆了,看来这本子的质量不太好。
轻轻用手拨开了第一页。
上面写着“致小溪”
两个孩子凑了过来,“哇,跟老人教我们弹的曲子是一个名字呢。”,“这是什么啊?”
“小孩子看了要做噩梦的,你们先到旁边等着”,我把本子拿到灯下,心里已经猜到大概是什么了。小溪·怀尔斯,约翰的妻子。
这是情书啊,虽然不太厚道,我还是翻开了。
翻了几页,我不禁露出了笑容。之前看到那样的书房,我差点忘了他做了一辈子的工匠。肉麻,笨拙,字还不怎么好看。然而面对这些真挚的言语,相信他的妻子看到的时候也会挺高兴的吧。不过不得不承认,他好像的确有一些天赋,但没怎么受过系统化的教学。一个人的灵性是可以体现在字里行间的。比如这段话:
致小溪:
关于你之前问我的事,我实在是无法回答。我打算这么跟你解释:
听尼古拉斯提到了一个很有趣的说法。如何去规定一个麦堆?要明确给出一个数字吗?一万粒就是一堆?那当我减少一粒时,它就不是一堆了吗?反过来说,一粒麦子不是一堆,一粒一粒往上加,什么时候才能算是一堆呢?
你问我什么在时候爱上你,我只能说,我在与你见面前肯定是无法爱你的,而我现在肯定是爱你的。而期间的界限就如我说的麦堆一般无法指出。我所确定的事只有一件:不停地往麦堆里加麦粒,它必然还是个麦堆。我会努力往里面加麦子的...
当然我知道你喜欢麦子的香气,你吃掉一些也无所谓,我会努力补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