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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白】斯德哥尔摩情人『后记』(深度解析)(病娇)(反转)(3)

【大明星,仙人掌要拔掉刺才可以摸的到。】
【大明星,要懂得分寸。】
【明天我去听你的演唱会,我的大明星。】
如果说朴灿烈是那个抢匪的话,如果没有边伯贤这个人质的无私奉献,又怎么会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呢
你真以为这一切都是一个人的自导自演么
哈~
怎么可能。
可是身为人类,又怎么会不向往自由呢?
那可是不止一次的逃跑啊
浴室里的通风口,卧室里那破旧窗帘,破损窗沿,还有数不清的逃离,每一次,每一次都向往着自由。
可每一次,都是鲜血淋漓的回报。
一边在他身上肆虐,一边温柔的声音轻声哄着
“爱爱我吧,伯贤。”
要怎么对你,才能让我自己不显得那么贱呢?
这可是一个耐人寻思的问题啊。
我的,大明星。
让我们再仔仔细细的想想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边伯贤,会那么病态的喜欢上朴灿烈呢?
或许和他那本来就挺病态的喜欢也有着一丝关键吧,要不然他怎么可能明知道是黑暗,还会继续和朴灿烈通电话呢
甚至会这么舍弃自己,来换取朴灿烈的未来半生呢?
身为一名侧写师,他自然是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将嫌疑全部引到自己身上,环境,人物,情感,一个都跑不了
可当他费了劲儿的妥当好了朴灿烈,杀了吴世勋,威逼利诱了自己的亲姐姐,让那人成功的混进警局时,让那个人真真切切的待到他想都不敢想的地方时,腾过手蓦然才发现,唔,那个人,好像确实也挺值得他这么做的
本来以为要费好大一番功夫才能将嫌疑抹到自己身上,结果朴灿烈自己却都什么都做好了。
他曾经历的一切,朴灿烈所附加他一切的痕迹,都被朴灿烈一丝不苟,一点不漏的全全呼呼的在他自己身上复制了全套
身上的,手指的,手腕的,脖子的,甚至私密处的伤痕都被他一一复制粘贴到了他的身上
好像,有这么个人,爱着你,也蛮不错的,对吧!
照这么说的话,那么墙壁上那两处不同高度的坑坑洼洼的痕迹,也就得以解释了。不过可千万不要误会了才是,这里的坑坑洼洼虽然是钉子入墙的痕迹,可和浴室柜子里的痕迹性质,不一样哦!
一处专门用来锁住你,一处专门用来记录,你跑了多少次。
从第一次逃跑被抓回来开始,朴灿烈就当着边伯贤的面,将第一根钉子顶进了墙
“你跑了多少次,被我抓回来,就上你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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