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丸:硬核肉体厨
堕天使最高法庭。时间8102年7月2日。阴,午后转小雨。
原告:国木田花丸小恶魔
被告:津岛善子堕天使长
罪名:肉体厨
院长迟到3分钟,罚款3000堕天币。
——咳咳,最后那件事情就不必要多说了,好了,正式开庭吧。国木田花丸小姐,请问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不应该先讲讲事情经历嘛。
——咳咳,老了....不中用了,你看我连这种事情都忘记了。额,就由我,来说明一下今天开庭的原因吧。堕天古法第3章第14条规定,上级可以对下级做出自己意愿的行动,但是如果下级不同意之下任然采取行动,那么下级可以通过法律的行为来警告上级,如果仍不认错改正,那么将依据堕天新法第十条规定:三年起步,最高死刑。介于成为堕天使长之后没有死亡这种说法,将会先行剥夺堕天使的权利与翅膀,最高缓刑10年。
虽然已经年高87,院长依然没有挪开这个唯一的位置,即使后辈们都在纷纷议论。但是就算他大脑的运转速度越来越慢,跟不上普通人的节奏,只要他背的出需要的法律,那么法律规定的院长终身制就能保护他一辈子都驻扎在这个岗位。
——接下来讲讲原告国木田花丸的口述经历:时间6月初,国木田小姐为了商业活动拍了一组写真照,其中一张略微色情的照片被其上司津岛善子堕天使长偷偷拿出贴在自己的床上,还打印了不计其数的复制品。手机,电脑,趴趴,甚至连平常使用的饭碗也贴上了这张照片,严重侵犯了国木田小姐的肖像权,带来恶劣影响,为了.......
——我有异议!
——谁是法官!
当,法槌带来的回音回响法庭。
——要尊老爱幼,咳咳,为了保证我们堕天届的法制性,根据上述所说的规定,将剥夺堕天长张津岛善子的权利,缓刑5年执行。原告国木田小姐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尊重法庭的意愿。
——咳咳,那么....堕天使长津岛善子小姐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坑坑坑,想不到,我身为堕天使长怎么多年,居然沦落到了被告。但是国木田小姐,似乎,这件事情没有实际的证据吧。
——原告国木田小姐,请你拿出证据。
小包中,端端正正的躺着一张照片,是花丸最新的写真照。侧躺在黄色床垫的丸子,带着粉红发箍,上身只穿一件黄色露出北半球的内衣,下半身,依然只有一条半敞仅用一根丝带固定的三角裤,肌肤吹弹可破,很大程度上归咎于高中生过早的发育。但是本身为童颜的花丸丝毫没有那种抚媚的感觉,反倒是带有一丝丝的娇羞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