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秒(11)
我知道。
我在孩子身上小心的汲取泰亨的模样,他没有办法陪我白首,我只能尽力去看他的过往,仿佛他已然陪了我半生,让我觉得往后余生他没能陪同不会让我特别遗憾,仿佛他只是暂时离开,等在哪里等我下去找他回家,我想再等一等,我就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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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亨曾经说过很多想做的事情,我在慢慢划拉,尽我所能去实现它们。我和泰亨的戒指没有再带过,一个穿了一个链子给了其其和亨亨做了护身符,等亨亨再大一些,我打算带他们去北欧看看,沿着泰亨走过的顺序,假装是我们一家人一起旅游过了。金南俊知道我这个打算后给了我几本日记,那时候泰亨不让用手机,他就每天记了日记,我看了看,有些想笑,乱七八糟的泰泰语,什么今天风很大,一定是玧其哥借来的东西风,我要抱一抱,就当做是和玧其哥讨了一个抱抱,还有类似今天的草莓不好吃,但是我还是吃了好多,我一定不要告诉玧其哥,省的他凶我,真是,吃多了会拉肚子的,不说心里真的一点数都没有。我拿着厚厚的的几本日记,在沙发上笑着哭出声来,我确实很想他,院子里有几棵新种的树,绿意茵入窗台,突然理解了以前背过的课文,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手植之,今已亭亭如盖矣,碳现在也不在了,泰亨在家里的痕迹也越来越少了,我觉得我不想等了,我得去找找泰亨以前的痕迹,我把其其和亨亨托给了号锡智旻还有南俊,一个人去了北欧,只背着照片,明信片和日记我看了许多次,大概记得住,就不带了,有些重。
让我有些惊喜的是路边的咖啡店,我在偶然路过的一家咖啡店停留时,老板拿着一张有些旧的照片问我,问这个是不是我。我看了看确实是我,应该是偷拍,是一张投篮的照片,有点小帅。我在大学时候热爱篮球,曾经放过话说钢琴是我的初恋,篮球是第二任女朋友,泰亨后来还和我哼哼,说他还没有篮球和钢琴重要,我转过头去亲亲他,任他在我背上胡乱蹭头发,我记得我当时说他是我第一任男朋友,他便哄好了,乖乖的抱着我等我工作完。后来我问朴智旻,朴智旻和我说金泰亨对我一见钟情,偷拍了一堆我的照片,嗯,为了不暴露专门拿了他的手机拍,后来在北欧的时候,又托他打印了出来,随身带着。店主说之前有个帅小伙路过这里,留了照片给他,说照片上的人如果碰巧来这里,留了一封信给他。现在信和照片都到了我的手上。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想到什么是什么的留言条,出街左转第四家红色的书店有你喜欢的书!
玧其哥一定要去看!张牙舞爪的字啊,写的时候应该心情不错吧。等我去看的时候书店已经没有了,换成了小小的邮局,我想了想,给其其和亨亨寄了明信片,说了说我最近看到的遇到的,写下来才有一种感觉,是和视频电话不一样的,好像有什么借此可以保存下来一些沉甸甸的情感,我想泰亨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吧,明信片的意义就是为了承载思念的不是吗?我仿佛找到了新的乐趣,每天兴冲冲的穿梭在街道上,仿佛捡漏一般想找到泰亨以前留下照片和留言条的店,坐在那里一点一点揣测着他当时的想法,然后再寄明信片给孩子们,告诉他们爸爸在这里曾经做过什么,而我又在这里遇到了什么。我觉得平淡无奇的生活仿佛又有了可以坚持下去的乐趣,这趟出行由预计的三个月跑了半年多,整个人黑了一圈,但也不是特别黑,至少比泰亨以前最黑的时候白,要是放以前,我这么说他他一定会把我挤在沙发上挠我痒,对我很怕痒,尤其是腰部和耳朵,他老是逗我这里,来让我屈服,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也是幼稚的可以,亨亨也怕痒,其其有时候也会闹她,也算是帮我出了气吧。
我在孩子身上小心的汲取泰亨的模样,他没有办法陪我白首,我只能尽力去看他的过往,仿佛他已然陪了我半生,让我觉得往后余生他没能陪同不会让我特别遗憾,仿佛他只是暂时离开,等在哪里等我下去找他回家,我想再等一等,我就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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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亨曾经说过很多想做的事情,我在慢慢划拉,尽我所能去实现它们。我和泰亨的戒指没有再带过,一个穿了一个链子给了其其和亨亨做了护身符,等亨亨再大一些,我打算带他们去北欧看看,沿着泰亨走过的顺序,假装是我们一家人一起旅游过了。金南俊知道我这个打算后给了我几本日记,那时候泰亨不让用手机,他就每天记了日记,我看了看,有些想笑,乱七八糟的泰泰语,什么今天风很大,一定是玧其哥借来的东西风,我要抱一抱,就当做是和玧其哥讨了一个抱抱,还有类似今天的草莓不好吃,但是我还是吃了好多,我一定不要告诉玧其哥,省的他凶我,真是,吃多了会拉肚子的,不说心里真的一点数都没有。我拿着厚厚的的几本日记,在沙发上笑着哭出声来,我确实很想他,院子里有几棵新种的树,绿意茵入窗台,突然理解了以前背过的课文,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手植之,今已亭亭如盖矣,碳现在也不在了,泰亨在家里的痕迹也越来越少了,我觉得我不想等了,我得去找找泰亨以前的痕迹,我把其其和亨亨托给了号锡智旻还有南俊,一个人去了北欧,只背着照片,明信片和日记我看了许多次,大概记得住,就不带了,有些重。
让我有些惊喜的是路边的咖啡店,我在偶然路过的一家咖啡店停留时,老板拿着一张有些旧的照片问我,问这个是不是我。我看了看确实是我,应该是偷拍,是一张投篮的照片,有点小帅。我在大学时候热爱篮球,曾经放过话说钢琴是我的初恋,篮球是第二任女朋友,泰亨后来还和我哼哼,说他还没有篮球和钢琴重要,我转过头去亲亲他,任他在我背上胡乱蹭头发,我记得我当时说他是我第一任男朋友,他便哄好了,乖乖的抱着我等我工作完。后来我问朴智旻,朴智旻和我说金泰亨对我一见钟情,偷拍了一堆我的照片,嗯,为了不暴露专门拿了他的手机拍,后来在北欧的时候,又托他打印了出来,随身带着。店主说之前有个帅小伙路过这里,留了照片给他,说照片上的人如果碰巧来这里,留了一封信给他。现在信和照片都到了我的手上。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想到什么是什么的留言条,出街左转第四家红色的书店有你喜欢的书!
玧其哥一定要去看!张牙舞爪的字啊,写的时候应该心情不错吧。等我去看的时候书店已经没有了,换成了小小的邮局,我想了想,给其其和亨亨寄了明信片,说了说我最近看到的遇到的,写下来才有一种感觉,是和视频电话不一样的,好像有什么借此可以保存下来一些沉甸甸的情感,我想泰亨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吧,明信片的意义就是为了承载思念的不是吗?我仿佛找到了新的乐趣,每天兴冲冲的穿梭在街道上,仿佛捡漏一般想找到泰亨以前留下照片和留言条的店,坐在那里一点一点揣测着他当时的想法,然后再寄明信片给孩子们,告诉他们爸爸在这里曾经做过什么,而我又在这里遇到了什么。我觉得平淡无奇的生活仿佛又有了可以坚持下去的乐趣,这趟出行由预计的三个月跑了半年多,整个人黑了一圈,但也不是特别黑,至少比泰亨以前最黑的时候白,要是放以前,我这么说他他一定会把我挤在沙发上挠我痒,对我很怕痒,尤其是腰部和耳朵,他老是逗我这里,来让我屈服,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也是幼稚的可以,亨亨也怕痒,其其有时候也会闹她,也算是帮我出了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