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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写文章,良心真的不痛么?(2)

2023-03-06吐槽搞笑日常小说写作 来源:百合文库
架空历史的写法,也更有利于剧情发展需求的调整,让情节更加自由,更加饱满,而不用过度受制于史料。
第二部分:
这一部分主要想聊聊,专业知识的乱写一通,专业术语错误使用,或者是专业程序的错误描写。
比较集中爆发在法律方面,当然其他也有,只是我知识有限,没怎么识别出来。
1:他年纪不大,十五六岁却已经是两家上市公司法人,坐拥金山。
看到这句描写的时候,我真的惊到下巴都掉了。
我都暂且当作这个主角是16岁了。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法人是拟制人格,也就是公司的人格。也就是公司等于法人。一个自然人竟然是法人,也是蛮厉害的。
2:今天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他终于决定要把那上证买掉。这样公司的股票就能够在自己掌握中了。
如果上面第一例只是吓掉了我的下巴,这一例真的是亮瞎了我的双眼。真的是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上证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这样被一个公司决定给买下来了?真的是作者需要优于一切。
证监会看到这个公司决议,估计能承包掉一生的笑点。
3:本庭判决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告人即刻安排死刑,考虑到人道主义精神采用注射死刑。
这一例我是真的只能目瞪口呆为作者鼓掌了,无话可说。
宣判当庭宣判,死刑不经过复核,没有上诉就连用什么死刑执行方式都决定下来了。
我只能鼓掌了。
还得强调的是,这位死刑的被告,故意杀人是因为堕胎。
我默默地看了下桌上的无痛人流小广告,主观臆测了一下这个作者对于人流究竟是多大仇。
堕胎,在中国是不会触犯故意杀人罪的。
4:两人坐在证人室,说着那天看到的一切。趁着他们闲聊,我也记了一下事情的情况。
wow,当着法警的面串供,你们是当法警是个装饰是吧。
真的也是艺高人胆大。
5:当年的经济诈骗罪,已经毁了他的一生。
没有的,不存在的,都是幻觉,是假象。
中国没有经济诈骗罪,没有这种罪名。
说到这儿,有朋友要说。我们又不是专业人士,而且谁会把小说当真的。
也许是,但是说出这样的话的作者也可以去了解一下有多少人被tvb骗进法学这个无敌深渊的?
这儿我要举出我自己的实例了。
我有写过一篇文章,主角是个律师。写律师肯定有开庭戏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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