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献殷勤 非常喜欢你
不知何时起,他眼界中闯入了一个少年。 那天柳絮飞的满天都是。他穿着一件月白色衬衣,坐在钢琴旁,乐音从他的翻飞指尖翩跹流泻。他路过琴房时一眼看过去,恰好触碰到他往过来的目光——水光潋滟灼人眼。
然后啊,他一记就是好多年。
每次放学路上,他总能遇见那个少年,后来他辗转知道那是大自己两届的学长,闵玧其。 他把这三个字在口中翻来覆去的念叨了好多遍,用铅笔在草稿纸上写了又擦擦过继续再写。他得出一个结论——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话。
初冬的某一天雪下的很大,他坐公交车回家时,发现自己家竟同闵玧其顺路,便选择抛弃了自己骑了两年的自行车,改为绕远路搭公交同他一起,仅仅是远远看一眼,也觉得无比满足。
他艰难的在公车里挨挨挤挤,和闵玧其隔着不太远的距离。他一只手死死攥着冰凉的栏杆,目光飘向闵玧其棱角分明的侧脸出神,他时常这样想着:自己没有多大本事,也没有比他人能拿得出手的长处。所以在爱他这件事上,自己没奢望得到什么,其实能与他共乘一辆公交车都算天大的幸运了,只是希望在这拥挤又速食的世界里,红灯更久一点,终点晚到一些,让自己能多爱他几公里。
但终点总归是要来的。
闵玧其要毕业了,考去了一座离这里很远的城市。他还没跟闵玧其打过一次招呼,闵玧其就要准备离开了。告别的话他准备了一宿,可最后还是没有勇气说出口。 这一别,就是整整三年。久到连他自己都以为彼此之间,定是要错过了。
那是午间十二时四十五分,广场上的音乐喷泉食物分钟奏响一次,那首歌是《致爱丽丝》他记得很清楚。他像往常一样站在红白条纹的遮阳伞下勤工俭学卖冰淇淋。后来的人听腻了,嫌弃老土。可他很喜欢,因为那是第一次遇见时闵玧其弹奏的。
他单手托腮百无聊赖的扫视着广场上熙攘人流。突然,在涌动人潮中,他一眼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拖着皮箱一身西装剪裁得体迈着长腿逐渐走近。那时他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藏在自己心里的少年,仍如昨日般意气风发,就算在万花丛中,他也最鲜艳,万人海里,他最特别。
像高原的火车驶入山洞,他坐在里面,忽而耳鸣。脑中只余一阵嗡嗡声,不知是谁的心跳,抑或是咿呀耳语,五月的晴空里突然劈下了一道闪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