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X]第三作《-弹丸论破op-Never say Never》同人 (11)像冰一样(2)
——获得言弹:角落的玻璃渣——
叮——咚——
黑白熊:呼噗噗,这次的凶手可是下了很大一番功夫呢,不知道你们行不行,反正某个世界已经有小伙伴猜出来了,法庭见。
——场景切换[法庭]——
黑白熊(手撑头侧躺):开始把开始吧。
——学级裁判 开庭——
水墨:凶手很显而易见,就是某F,只有她从枪械室中拿走过枪。
F:那你觉得我是怎么杀的?
凌越者:把枪藏在身后到厨房突然一击
?
【发射言弹:两点确定一直线
】
【驳倒!
】
瞳少:并不是的,开枪地点应该是枪械室里。
水墨:哦?为什么?
螺:站在尸体位置正好可以将两层玻璃的弹孔重合且透过它们看到那个窗口。
凌越者:那会不会是伪装
的?给人一种开枪地点是枪械室的错觉。
【发射言弹:子弹线路(预想)
】
瞳少:不会的,在那一直线上的瓷砖上正好有血迹和细小的裂缝,应该是子弹留下的。
但是现场我们并没有找到穿透头颅的子弹。
凌越者(摊手):被凶手处理掉了呗。
螺:没错,是被凶手处理掉了。但是问题来了,为什么凶手要这么做?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主动
处理掉的
瞳少(眼中闪过一丝睿智):所以是被动处理掉的!
西四:就是说凶手不得不这么做,不然就会成为关键性线索。
九玖:那基本可以推断出TA的子弹是特制的。
浩浩:那为什么凶手要****?
小F:这个我或许可以给出解释。
水墨:凶手肯定可以自己给解释啊。
螺:别打岔。
小F:子弹是被其内部的火药点燃后产生的高压推出,在出膛时产生的爆炸声足以将我们引来,所以凶手没有使用普通弹药。
瞳少:我不相信你是个文科生,还是个女生。
螺:照你这么说,凶手的特质子弹中不含有火药成分,那么TA是用什么来当作动力的?
小F(拿出一把枪):说TA是枪杀,其实使用的工具原理和弩一样,这把枪估计是黑白熊用黑科技做出来的。
九玖:和弩一样,是说子弹是靠弹簧弹出的力运动的?
小F:是的,因为目标距离很近,所以威力是足以穿透人的头骨的。
水墨:你这么一解释,嫌疑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