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逃脱(13)
大象看向大家,“那你们不觉得那封写给张东的信很奇怪吗?代入何英才的处境中,什么情况下你会给自己的儿子写这样一封信?”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郭乘鹏说。
“问题就出在这里。”大象说,“一个还要活着的人,只需藏好钱,等风声过去,无需写信告知。但信中明确透露的讯息是,我命不久矣。包括最后那句 ‘我们都很爱你’,他将自己与已经去世的张真苓合并为 ‘我们’,说明在何英才的意识里,他是站在逝者那边的。何英才知道自己要死。”
“有没有可能是他认为,自己的凶手身份会很快被识破,写信是有备无患。”茜茜问。
“如果信是在警察找上门后写的,有这个可能。”大象答,“但这封信是何英才毁尸灭迹后就写好的,他明确知道张一礼是一个无人际关系的人,杀他无后顾之忧。那时没人怀疑他。所以这个行为更像是作遗嘱,他有自杀的打算。”
“嗯,真如你所说的那样,何英才是作了自杀的打算,他已经报了仇,或者良心过不去,决定自杀抵罪。我认为这解释得通。这跟他的撒谎有什么关系吗?”李峰林问。
“一个决定想自杀的人,面对警方的怀疑,他会直接摊牌,不会作多余的抵抗。”大象说。
“认罪代表他要交出私藏的巨款,钱是他抵抗的理由。”李峰林说。
“李队长,假设我是凶手,我提前供认了罪行,然后说我将张一礼的随身衣物销毁了,你还会将精力放在搜寻这笔钱上面吗?你们可能会冻结张一礼本人的所有账户,但钱存在张一礼去世的妻子卡里。也就是说,何英才一开始就供认,钱被搜出来的几率其实比抵抗时小得多。”
“这不代表凶手也会这么考虑,”李峰林示意,“你先接着说。”
“杀掉一位无人际关系的仇人,本来是一件解恨的事。但何英才却起了自杀的念头。这是矛盾一。一个要死之人,面对警方的问询,认罪完全是顺水推舟的事,却还不断抵抗。这是矛盾二。承认杀了人,事后却在细节处说谎。这是矛盾三。”大象停顿,说道:“要解决这些矛盾,就要找到何英才犯罪的真正动机。要找出他的动机,须先厘清何英才处理尸体过程中的疑点。”
见大家没有问题,大象接着说:“处理一具无人际关系的尸体,有一百种更轻松的方法,比如埋了。但何英才先肢解,再绞成肉泥,最后分装扔到江内。而且,注意,威和肉厂外头就有一条污水河,臭气熏天,苍蝇、老鼠和野狗聚集。正常的做法是把已分辨不出尸体特征的肉泥随手扔进河中,混淆在这些腐烂物中,但何英才在口供里说,他特地将尸体肉泥扔到家附近的江里。多做一道工序,就多一道风险。况且扔进江里,完全没必要将肢解的尸块再绞一遍。绞肉看起来是风险最大并且最无意义的一项,而带回家再丢弃更是毫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