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落花的时候给我一个好晴天
于是同桌马小帅很好奇的问我为什么整个晚自习都对着一张空白草稿纸发呆。
算了,我把稿纸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还是抄别人的吧。
世界上最大的误会就是自作多情,而我显然走入了这样的误区。
放学我和晴天一起回家,我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诗,她抬头看天,嘴角微微翘了翘,说,不知道哎。
我就喜欢不挑食的孩子,好养活。
不是原创实在是不够走心,所以我觉得既然写诗并不是我的长项那么不如写文章吧。
于是同桌马小帅很有耐心的问我为什么又整个晚自习都对着一张空白草稿纸发呆。
这次我没把纸丢掉,因为轻易放弃实在是太没骨气了,关键是丢脸啊,真丢脸。
那么写什么故事比较好呢?我唰唰在纸上写下两个大字——晴天。就叫晴天好了。
晴天问我要不要喝奶茶,我说要加冰块。于是她把钱塞到我手上,拜托啦,帮我去买吧,我请你哟。
这样温柔的打扰显然是没有办法拒绝的,于是我停下笔,很潇洒的跑去买奶茶,偷偷把钱塞在装奶茶的塑料袋里,一起还给她。
这时候应该有隐藏剧情了,我在草稿纸上这样写写画画想到,应该提升晴天的好感度什么的,毕竟我好歹当了一次人民币玩家吧。不过实情究竟怎样我也没有查看好感度的功能,所以不得而知,不过我的故事终于出现了一丝灵感——奶茶。
抹茶吧,抹茶味。那么晴天呢?我突然觉得原来可以写两个故事了,真是很了不起啊。
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忘记写这个故事的初衷了。
马小帅最近犯花痴,大概是看上哪个良家妇女了,所以我去找他取材,要写出一个哀婉缠绵的爱情故事。
结果故事单调到要吐,马小帅偷偷喜欢一个姑娘,根本不敢开口,于是终日抑郁,得了相思症,要么抑郁到要死要么呵呵傻笑。看着实在是糟心。
我居然和马小帅处在一样的状况里。
晴天是个妹子,很明显这并不是她的真名,倒像是社交软件注册的昵称之类的。
这名字是我取的。
第一次见到晴天的时候,初夏,微微有点湿热,那是个好晴天,我去河边散步,遇见她。
她穿着素色的连衣裙戴着小草帽,说她最喜欢晴天。
一阵微风吹散她并不算长的鬓发,她迎着阳光浅浅颔首,轻轻把几缕秀发撩到耳后,那个瞬间,我觉得心脏突然漏跳了一拍。
不知道算不算一见钟情,反正见色起意肯定没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