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倩衍生文】北平组曲(二)(4)
回家真好。
她忽然在心中感觉到一种无法描绘的暖热。
(那是我母亲第一次见到蒋介石,是的,异乎寻常的不愉快。我不知道蒋介石那天是如何看待我父亲的,但我一直听到传闻,蒋介石看到我父亲第一眼,就想拉拢了。这很正常,我父亲的外表让人很难忽视,或者厌恶。)
四:革命
陆府的大厅陈设异常简单,与陆永泉的身家似乎不相匹配。几件明代遗留下来的古什原样保留着,正对着窗子的是陆方妮的三角钢琴。一个穿着裘皮大衣的漂亮女人正站在钢琴前,目光落在墙壁上的一幅卷轴上——李鸿章亲笔,旧诗题赠陆永泉:穷通有命无须卜,富贵何时乃济贫;角逐名场今已久,依然一幅旧儒巾。 。
陆永泉九岁赴美,在那里度过了剩下的整个童年和少年,并娶了当地华侨的女儿,刚回国的时候中文已经都不太会说。他对儿子不大管教,从小就让陆斯年穿着被称作“直腿鬼子”的裤子,举止更是一派西式作风。清廷刚宣布允许剪辫子,他就丢给十二岁的儿子一把剪刀:“去,斯年,把辫子剪了,扔得远远的。”陆斯年乖乖的去剪掉辫子回来,心中还有些不舍,六岁的陆方妮看见哥哥变了样子,瞪大眼睛看,原本已经很不好意思的陆斯年冲着她大吼,把妹妹吼哭了。
陆永泉对女儿则与对儿子大不相同。他任清政府驻美使节时,女儿在华盛顿一所教会医院出生,出生证明上只有一个英文名字。不久后妻子病逝,陆永泉辞去官职,携一双年幼儿女回到北京。他特意从江南老家接了母亲来教女儿识礼,熟记婚丧嫁娶的规矩,长幼辈分的排列称呼,裁剪缝纫,擀面烙饼这些也都要学,有时宁可女佣在一边闲得无事,幼小的陆方妮也被祖母要求自己清洗衣服。陆永泉也没想到,女儿十四岁去美国读书后,这些学来的活计都在异乡排上了用场。
陆方妮从顾氏的轿车上下来,抱着双肩跑进门厅,头发上的雪花在热气里滚动出晶莹的水珠,她正想赶紧去洗一个澡,却忽然遇上了那个裘皮女人的目光。
“淑秀姊!”
陆方妮像个孩子一样扑住了她。
韩淑秀今年三十五岁,在燕京大学读书时,与清华学堂的陆斯年一起创办了现代戏剧社,之后还一起支持过五四运动。办戏剧社的那段时间,韩淑秀经常来陆公馆玩,还是孩子的陆方妮很喜欢这个生机勃勃的,可以反串男角的青年女子。那时有孩子嘲笑陆方妮没有裹过的大脚,她回到家里伤心的哭,拿着纱巾想要自己缠。被韩淑秀知道了,拉着她去找那些孩子,宣讲这是病态审美,戕害女性,比男人的辫子还荒唐,韩淑秀一贯能说会道,把那些姑娘小子们听得一愣一愣。陆方妮破涕为笑,从此更经常缠着她,还幻想过她做她的嫂嫂。可惜戴一副黑框眼镜,矮矮胖胖的读书人陆斯年显然无法吸引一代佳人韩淑秀,她嫁给了顾雨亭手下的青年将领,毕业于北京陆军学校的郭松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