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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有人能够阻止我。
逃离曾经监狱般的三年学习生涯,我的满意度在最开始上升了岂止一星半点。
整整两年,我早已适应这里的生活,同那不必再提起的三年大相径庭,只因我信奉一个原则:承诺瞬如闪电,风雨才是改变。
还有人说我像个哲学家。
因为他们知道,中庸在我的思想里,是个很危险的东西。在遭到我的主观,即三观排斥时,必定对与之争锋相对。而一旦接受,这个失衡便会成为无穷的动力。
除上述极端思想外,我一直坚信到现在的便是这句箴言:机缘真是妙不可言。
不过这句话本身并非出自于我。
很久远的记忆了。以至于不知该用何种口吻来叙述下面的故事,人格改变之前,抑或是之后,都略有偏移想要尽力保护一触即碎的记忆这一希冀。
“那,你写给我的是什么。”她将头偏向右侧望着我。
我将手中浅蓝色印象卡递给她,少女的眼眸闪动了一下。“Be like spring wind(如春风一般)”柔和的声音仿佛如春风一般穿越幽长深巷,蹁跹缱绻,辗转而来,而后话音落在最后一个单词上,我看到了她的嘴角也随之扬起,这也许就是我写这句话的原因。我喜欢看着她的笑颜,看了整整三年,也喜欢了整整三年。
就如她所说,妙不可言的机缘由此降临。
我用人格担保,那一天绝对是无意向她描述了那个即将由我组织的活动,事实上更多的是为了在她面前展示一下我引以为傲的组织能力的,可她不仅听在心上,并且把细节记得清清楚楚。
“看完记得……撕毁。”翌日清晨,少女将信交到我手上,然后立刻略有羞赧别过头。
当晚,我翻开那缀满隽逸字迹的素纸,原来她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借用活动帮闺蜜追其中一位参与者。
我深吸了口气,开始回信,从对她重点词句的深刻剖析到努力争取活动时间。一封连对方字数一半都不到的信,斟斟酌酌花了至少一个小时。
最后,我决定,将埋藏已久的心绪借此机会传达给她。
“想说很多。你给我留下的一直都是很棒的印象,你的安静,你的风格,以及你的气场,几乎所有关于你,给我一种温和的感觉,真的,你有许多事,许多我见到的,经历的,品味的都令我相当佩服,相当喜欢,你的这种性格,风格还是我第一次遇到,所以,我很喜欢你。”很迷醉的语文表达能力,况且是在她面前,我感到了无尽的压力。但总之,我把想说的,一股脑地写了进去。